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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鞏固并擴大藍天保衛戰成果,加快推進美麗廣東和粵港澳大灣區空氣質量改善先行示范區建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編制了《廣東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現征求公眾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的意見》《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2021-2025年)》,鞏固并擴大藍天保衛戰成果,加快推進美麗廣東和粵港澳大灣區空氣質量改善先行示范區建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空氣質量全面改善持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
經過5年努力,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全省空氣質量繼續領跑全國。
到2025年,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 達標率)達到95%以上,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O3上升 趨勢得到有效控制,以O3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有所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廣州和佛山市二氧化氮(NO2)年均值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
到2025年,完成國家下達的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 物(VOCs)減排目標。
強化執法監管能力建設:
制定《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研究將全面生產和使用符合國家和我省低 VOCs 含量產品要求的企業, 以及環境績效為 A 級的涉 VOCs 企業、工業爐窯等納入生態環境 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將環境績效為 C 級的涉 VOCs 企業、工業爐窯、“兩高”企業等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擴大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范圍,各地級以上市按《重點排污 和環境風險管控單位名錄管理規定》確定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按 國家要求將VOCs和NOx排放量大的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按要求與生態環境部門聯 網。推動企業安裝間接反映排放狀況的工況監控、用電(用能) 監控、視頻監控等設備,作為生態環境執法輔助手段。
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部門按工作需要逐步配備紅外成像儀 等 VOCs 泄漏檢測儀、VOCs 便攜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等設備。鼓勵轄區內有石化、化工園區的縣(市、 區)配備紅外成像儀等 VOCs 泄漏
檢測儀器。
增強污染防控科技支撐:
開展本地化臭氧生成機理、過程及污染防控策略研究。加強區域 PM2.5和 O3協同防控、VOCs 和 NOx 協同減排等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和裝備研發。加大低 VOCs 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技術研發和成果推廣應用。推進重點行業 VOCs 源成分譜的本地化調查研究并構建基礎數據庫,推進大氣污染快速精準溯源技術及應用工具研發、臭氧前體物減排成效快速定量評估方法研究。
嚴格監督考核:
將空氣質量改善年度和終期目標完成情況作為生態環境保護 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超額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地級以上市給予獎勵。對未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地級以上市,從項目審批、榮譽表彰、責任追究等方面實施懲戒,按有關要求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空氣質量明顯惡化、大氣污染問題突出、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嚴重的地級以上市,視情開展專項督察。組織對重點區域開展“送法規、送技術” 服務企業專題活動和技術幫扶,督促重點任務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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