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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指導江蘇省污染物自動
監控系統的建設,規范數據傳輸,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江蘇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數據傳輸擴展標準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現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污染源在線監測是政府環境保護部門為控制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控制的重要措施,是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環境管理的基礎和技術支持,在線監測是污染源排放實時動態監控可行的技術手段,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為了切實加強對污染源的長效管理,各地一些企業已安裝了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今后還將有更多的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為了規范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的安裝,保證在線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在線監測設備的有效運行,必須對在線監測系統的檢測項目、設備主要技術指標、設備安裝條件和技術要求進行規定。
因此,為強化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適應新時代污染源管控需求和形勢,保障江蘇省污染源監控系統質量,依據現有《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HJ/T212-2017),編制適用范圍涵蓋整個環境質量監測系統的、具有物聯網特色的、安全且真實的、難出現儲存故障的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通訊傳輸技術規范是極有必要的。
本技術導則編制主要遵從以下原則:針對性原則:針對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數據傳輸在江蘇省的需求及新要求,在動態管控、水質采樣器、閥門與總量控制等方面擴展了HJ212標準,從而提出了本標準。規范性原則:本標準按《GBT 1.1-2009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編制,規范了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數據傳輸方面的技術要求。可操作性原則:充分考慮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數據傳輸系統使用現狀,結合省級至區縣級管理部門的管理要求與企業實施的難度,借鑒國外、省外先進經驗,細化各項技術方法,確保本技術指南的可操作性,便于實施與推廣。
本標準編制過程中參考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如下:HJ 212-2017 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江蘇省廢水污染物在線監測儀器與數采儀通訊協議規范(試行);HJ353-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安裝技術規范;HJ354-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驗收技術規范;HJ355-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356-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T 372 水質自動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南京市水質自動監測數據傳輸技術要求;南京市廢氣“動態管控”改造數據傳輸要求。
本標準包括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與定義、系統結構、協議層次、 通訊協議和附錄。
本標準針對HJ212標準存在的缺乏動態管控和水質采樣器等方面內容的問題,在其基礎上擴展了傳輸的過程及參數命令、交互命令、數據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數據格式和代碼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污染物在線監控系統中在線監測儀器儀表、水質自動采樣器、數據采集傳輸儀和監控中心之間的數據傳輸交換。(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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