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文件】日前,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狀況不斷好轉,但現階段食品產業“小、散、低”為主的格局還沒有根本改觀,食品“從農田到餐桌”鏈條長、體量大、風險觸點多。由于違法違規成本低,監管技術手段不足,加之有的企業道德缺失、逐利枉法,食品安全問題仍時有發生,需要加大治理力度;同時,食品產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層出不窮,也需要相應的法規制度對市場主體進行規范引導。現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于2009年頒布,相關規定有的已明顯滯后,有必要進行全面修訂。
本次修訂的《條例》被譽為“史上嚴”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共包括10章86條,修訂的重點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細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則規定;二是強化對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三是實化針對具體問題的監管舉措;四是優化風險管理制度機制;五是固化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本次新修訂《條例》的主要亮點包括:
堅持貫徹落實“四個嚴”要求。包括進一步加強嚴謹的食品安全標準、進一步要求實施嚴格的監管、進一步要求實施嚴厲的處罰。
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基礎。即完善農業投入品的風險評估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商制度和風險監測結果處置制度。明確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機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分析制度。
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相關主體責任。包括細化列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法律定位和具體責任。明晰強化食品委托生產過程中委托和受托雙方的法律責任。強化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的責任落實。強化輻照食品加工者的主體責任。加強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責任。強化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食品安全義務。明確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報告義務。
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主要包括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強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責任。強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無害化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責任。明確鄉鎮政府支持協助的食品安全責任定位。
進一步落實全程控制原則。包括細化食品全程追溯要求;建立冷藏冷凍食品貯存備案制度。強化貯存運輸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強化市場退出食品管理。
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包括提高全體國民食品安全素質。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對人予以重獎。實施信用聯合懲戒。強化對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懲戒。
進一步強化特殊食品監管。包括強化對特殊食品抽樣檢驗管理。嚴格特殊食品標簽管理。明確對保健食品的原料前處理能力提出要求。明確要求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強化嬰幼兒配方食品管理。強化嬰幼兒配方食品管理。
著力解決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設立制定公布非食品用化學物質名錄及檢測方法制度。確立補充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制度。明確不得發布沒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信息。完善復檢制度。
按照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要求設定食品安全治理規則。依法設立從輕減輕處罰條款,鼓勵企業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合理確定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但不符合企業標準的法律責任。將“處罰到人”使用的情形予以限定。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程序。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責任。明晰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防止事故損害蔓延的責任。細化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置程序。
業內人士認為,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斷加強將為食品檢測服務帶來檢測頻次、檢測項目、檢測客戶的三重提升,直接利好食品檢測服務市場空間釋放,進而帶動食品檢測儀器儀表及耗材需求。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食品安全檢測行業市場規模約為665億元。預計到2022年,我國食品安全檢測行業市場規模將突破1000億元。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檢測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相比西方發達國家還是有一定差距的,無論是檢測技術還是檢測分析設備方面,都需要向發達國家學習,這意味著中國食品安全檢測行業仍有巨大的增長空間。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經濟日報,前瞻產業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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