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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中國城鎮供熱協會《關于下達2021年協會團體標準編制計劃的通知》(中熱協[2021]19號)的要求,北京市公用事業科學研究所已組織完成《供熱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買儀表,賣儀表就上儀表網! 找產品、看訂單…一站式全搞定!) 安裝使用在城鎮供熱系統中的能源計量器具(以下簡稱“儀表”)種類較多,包括測量質量、電能、熱量、流量、溫度和壓力和燃氣組分等多種儀表。這些儀表構成的感知網絡不僅應起到能耗監測、能效評估的作用,而且其顯示、存儲、上傳的大量數據也是寶貴的大數據資源,這些大數據將提升供熱管網的數據感知能力,并為供熱企業實現智慧供熱、數字化轉型提供最基礎的數字來源。
自 GB 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發布后,包括化工、鋼鐵、石油石化、建筑材料等多個行業先后發布了本行業的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方面的標準,例如:GB/T 21367—2008《化工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GB/T 21368—2008《鋼鐵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GB/T 20901—2007《石油石化行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和 GB/T 24851—2010 《建筑材料行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等,2021年本課題立項時供熱領域還沒有發布該類標準。
隨著供熱行業的飛速發展,多能源、綠色、節能、減排、智慧供熱成為主要技術發展方向,因此,能源計量器具的合理配備凸顯重要,而根據各類供熱能源計量器具的調研情況可知,供熱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存在配備不齊、質量不過關、計量不準等一系列問題。為了解決能源計量器具需求和實際情況之間的矛盾,需要通過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的標準化進行實現。
《供熱能源計量器具配備通則》于2013年納入城鎮供熱產品標準化體系中的待編標準,隨著“雙碳”和智慧供熱目標的確立,供熱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的標準化工作越來越緊迫。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規定了供熱行業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的術語和定義、計量范圍,配備原則和配備率、計量器具配備、計量器具要求、計量器具安裝與調試驗收、計量器具運行管理等。
本文件適用于獨立核算的城鎮集中供熱或分散供熱單位。本文件所指能源,指電力、水、燃煤、燃油、燃氣、生物質能和太陽能等通過加工、轉換、輸運而進行熱能供應的各種資源。
能源計量范圍:
1.能源計量范圍應覆蓋供熱單位從事的熱能供應的熱源、熱網、熱力站、熱用戶。
2.當供熱單位利用自身生產的熱能或利用其他熱源單位提供的熱能從事供熱或進行熱量躉售,其計量范圍可從熱源開始至用戶,或從熱源至熱量結算點,或從熱量結算點至用戶,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a)輸入供熱單位、次級供熱單位和用能設備的能源及載能工質;
b)輸出供熱單位、次級供熱單位和用能設備的能源及載能工質;
c)供熱單位、次級供熱單位和用能設備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載能工質;
d)供熱單位、次級供熱單位和用能設備自產的能源及載能工質;
e)供熱單位、次級供熱單位和用能設備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資源。
計量數據:
1.供熱單位應建立能源統計報表制度,能源統計報表數據應能追溯至計量測試記錄。
2.能源計量數據記錄應采用規范的表格式樣,計量測試記錄表格應便于數據的匯總與分析,應說明被測量與記錄數據之間的轉換方法或關系。
3.供熱單位應建立能源計量數據中心,利用物聯網和計算機技術實現能源計量數據的網絡化管理,滿足智能管理的需求。
4.重點供熱單位應根據需要按生產周期(班、日、周)及時統計計算出各種主要能源消耗量。
5.供熱系統本地監控站的能源計量數據存儲符合下列規定:
a)熱源、中繼泵站、蓄熱裝置滿足 3 個供暖季的在線數據存儲要求,并應每年進行備份;
b)其他本地監控站應滿足 1 個供暖季的數據存儲要求,并應每年進行備份。
6.數據遠傳方式選擇宜考慮以下因素:
a)現有各類通信方式的特點;
b)數據傳輸量、傳輸頻次、傳輸距離,及時延、傳輸速率、丟包率、誤碼率等 QoS 指標;
c)使用壽命、一次性投資和運維費用等經濟因素;
d)周圍通信資源、電源情況和場地環境等使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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