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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北京市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計劃,《電子溫壓修正
膜式燃氣表》北京市計量技術規范已編制完成,形成征求意見稿,現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提出寶貴意見。
燃氣表通常由基表、電子溫度傳感器、電子壓力傳感器、積算器、計數器、電池盒和附加裝置等部件組成。主要應用在天然氣貿易結算場合,用于天然氣標況或工況累積流量的計量。
本規程依照 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進行編制。JJF1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共同構成支撐本規范制定工作的基礎性文件。
本規程依據并參考了 JJG 577-2012《膜式燃氣表》、GB/T 6968-2019《膜式燃氣表》和 T/CGAS 011-2020《電子溫壓修正膜式燃氣表》,并結合我國電子溫壓修正膜式燃氣表的技術水平和行業現狀進行制定。本規程的主要技術指標與上述標準基本等效。
依據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本規程在架構上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性能要求;通用技術要求;計量器具控制以及附錄等內容。
標準裝置:
流量標準裝置可選用鐘罩式氣體流量標準裝置、音速噴嘴法氣體流量標準裝置或標準表法氣體流量標準裝置等。標準裝置的擴展不確定度應優于或等于燃氣表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3,可采集脈沖信號、光電信號或數字信號,能顯示標況或工況條件下體積值。
溫度標準器的不確定度應優于或等于燃氣表溫度傳感器最大允許誤差的1/3,可選用最大允許誤差不大于±0.1℃的標準數字溫度計。
壓力標準器的不確定度應優于或等于燃氣表壓力傳感器最大允許誤差的 1/3,可選用準確度等級不低于 0.02 級的標準數字壓力計。
配套設備:
配套設備及要求如下表所示。
檢定環境條件:
1.檢定溫度:(20±5)℃;大氣壓力一般為:(86~106)kPa;相對濕度: 30%~75%。
2.燃氣表一般在檢定環境條件下放置4h以上,等待燃氣表穩定到檢定環境的溫度下方可進行檢定。
3.檢定過程中,標準裝置處的溫度和燃氣表處的溫度之差(包括室溫、標準裝置液溫、檢定介質溫度)應不超過 1℃。
4.基表示值誤差檢定介質一般為空氣。
5.檢定壓力不得超過燃氣表最大工作壓力,檢定系統不得漏氣。
6.溫度示值誤差檢定時溫場均勻性不超過 0.2 ℃。
7.壓力示值誤差檢定過程中壓力不得超過燃氣表標稱工作壓力范圍,大氣壓力變化不超過 250Pa。
檢定結果的處理:
檢定合格的燃氣表發給檢定證書或加貼檢定合格標識(或封印標志);檢定不合格的燃氣表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證書格式參考附錄B。
檢定周期:
用于貿易結算的百姓日常居家生活用的燃氣表只作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換。以天然氣為介質的燃氣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以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等其他燃氣介質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6年。
對于工商業用燃氣表的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
本規程是首次制定。本規程適用于最大工作壓力不超過 50kPa、最大流量不超過 160m3/h,內置電子溫度壓力修正;溫度修正;或壓力修正膜式燃氣表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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