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一產品綜述
HD4830蓄電池全在線放電分析儀集離線或在線充電、放電、在線監測功能為一體,一機多用。減少企業成本,降低維護人員勞動強度,為電池和UPS電源維護提供全面科學的檢測手段。
HD4830蓄電池全在線放電分析儀功率大,體積小,重量輕,友好、人性化的人機交互界面,大大減少了蓄電池日常測試維護的工作量,是蓄電池維護工作的得力助手。
請您在使用儀器前仔細閱讀本說明書,以免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失!
1.2 主要功能特點
l 儀器采用觸摸屏操作,直接使用觸摸筆或者手指即可操作界面。
l 存儲數據方式有內部存儲和外部SD卡存儲方式,自行選擇。
l 具有過壓、過流、過熱等保護功能。
l 在線監測功能:在電池組處于在線放電、均充、浮充等狀態下,對電池組及單節電池進行實時的監測;包括整組電壓、單節電池電壓、整組充放電電流、整組充放容量、監測時間等;
l 放電測試功能:
a. 測試儀為恒流放電;菜單中的恒功率放電在該儀器中不適用。
b. 用戶設定好整組電壓、放電容量、單體終止電壓、滿足條件單節數、放電時間等參數,測試儀自動執行放電試驗,并顯示電池信息,在放電過程中可重新修改參數。
c. 當放電時間到達設定時間、放電容量到達設定容量、單體電壓到設定電壓,模塊異常或人為終止操作均可停止放電操作;
d、為了保護總線電壓不至于過高,可以在“系統參數”里設置總線電壓上限,48V系統默認值為56.5V。
l 充電功能:
a. 嚴格按照蓄電池充電特性曲線進行自動充電,設計的充電模式是“恒流→(均充穩壓值)定壓減流→(自動判別轉為)涓流浮充”,具有充電速度快、充電還原效率高、無需人工值守、超長時間充電無過充電危險、確保蓄電池使用壽命等優點;
b. 用戶設定好均充電壓、浮充電壓、單節電壓上限、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充入容量等參數,測試儀便自動執行充電過程,并實時顯示充電電流、充入容量、整組電壓、總線電壓、單節電池電壓、充電時間等信息;在充電過程中可重新修改充電參數;
c. 當充電時間到達設定時間、充入容量到達設定容量、總線電壓達到保護下限(48V系統達到42V)、充電模塊異常或人為終止操作均可停止充電操作;
l 在線短接功能:當市電斷電等需要鏈接被測試的電池組時,可以通過該功能把被測電池組同總線直接連接起來。在線短接后,儀表相當于進行在線監測功能測試。
l 放充實驗功能:可以設置多個循環對電池組進行放充實驗,提升電池組的容量,迖到電池組活化的效果。
l 在測試過程中當檢測到整組或者單體電池異常、測試儀工作異常時,測試儀自動終止測試,以便對電池進行保護。測試儀采用監控部分與功率部分一體化設計,功率部分采用新型高功效器件。人性化的操作界面,操作簡單,流程清晰,每一步操作均有簡體中文提示。
l 高亮度彩色屏幕液晶顯示器,顯示效果清晰優美。
l 上位機數據管理軟件功能強大,界面友好,提供數據管理、打印、分析、報表統計、自動生成測試報告等功能。
1.3技術指標:
l 工作電源:單相AC220V±10%(僅演示時使用)、DC48V
l 接入負載電壓:DC42V-60V
l 外形尺寸:520*390*505
l 整機重量:約53Kg
l 蓄電池類型:鉛酸蓄電池
l 蓄電池組標稱電壓:48V
l 電流測量范圍:放電電流10A~300A 充電電流2A~300A
l 恒流放/充電電流控制精度: 1%
l 恒流放電電壓范圍:42V-60V
l 穩壓總精度:1%
l 單體電壓類型: 2V、6V、12V
l 單體電壓分辨率: 2V/6V:0.001V 12V:0.01V
l 顯示方式:7寸彩色觸摸屏幕
l 絕緣強度:輸入對機殼≥1500V
l 效率:≥0.90
武漢華頂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編制
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長沙市蓄電池全在線放電分析儀*長沙市蓄電池全在線放電分析儀*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
6.2在供貨方工廠的檢驗和監造
監造按照DL/T586-95《電力設備用戶監造技術導則》的規定執行,生產過程中主要工藝階段和出廠試驗,供貨方提前7天通知買方。由買方技術人員進行監造,并對主要技術數據和記錄進行認可,方可進行下一個工序或出廠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