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探測器是對單一或多種可燃氣體濃度響應的探測器。在工業環境、日常生活環境(如住宅中使用天然氣的廚房)中可燃性氣體發生泄露,可燃氣體探測器檢測到可燃性氣體濃度達到報警值時,可燃氣體探測器就會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及時提醒相關人員采取人員疏散、緊急排風、關閉設備等安全措施。
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安裝方式主要依據:14X505-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圖示》
可燃氣體探測器在櫥柜中安裝示意圖
條文
7.3.2可燃氣體探測器在廚房設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天然氣的用戶應選擇甲烷探測器,使用液化氣的用戶應選擇丙烷探測器,使用煤制氣的用戶應選擇一氧化碳探測器。
2連接燃氣灶具的軟管及接頭在櫥柜內部時,探測器宜設置在櫥柜內部。
3甲烷探測器應設置在廚房頂部,丙烷探測器應設置在廚房下部,一氧化碳探測器可設置在廚房下部,也可設置在其他部位。
4可燃氣體探測器不宜設置在灶具正上方。
5宜采用具有聯動關斷燃氣關斷閥功能的可燃氣體探測器。
6探測器聯動的燃氣關斷閥宜為用戶可以自己復位的關斷閥,并應具有膠管脫落自動保護功能。
條文說明
7.3.2在廚房設置相應氣體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時,該類探測器的設置與用戶選擇的燃氣有關系,因為不同的探測器適用于探測不同的氣體;且傳感器類型建議選擇紅外傳感器或電化學傳感器。
探測器的設置部位也和用戶選擇的燃氣有關系,因為不同燃氣的密度不一樣,有些氣體的密度比空氣小,比如甲烷,一旦泄漏就會漂浮在住宅的頂部,而丙烷的密度比空氣大,一旦泄漏就會下沉到廚房的下部,因此探測器應該根據用戶選擇的燃氣設置在相應的部位。
可燃氣體探測器一旦報警,一般情況下應直接聯動關斷燃氣供應的閥門,如果采用用戶自己不能復位的閥門,一旦用氣時不慎導致報警器報警而聯動關斷了供氣閥門,必須得等專業人員來復位,這樣就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因此,建議選擇用戶自己能復位,且安裝在燃氣表后面的電動閥。膠管脫落自動保護功能就是當燃氣膠管突然脫落時會迅速切斷燃氣供應,防止燃氣的大面積泄漏。

注:
1.本圖所示為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可能使用電池供電或使用市電供電,具體以產品說明為準,若采用電池供電,可不預留電源插座。
2.可燃氣體探測器在探測到燃氣泄漏時,應能聯動燃氣關斷閥關閉,同時發出聲音警報信號。
3.安裝在櫥柜中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同樣應遵循7.3.2條第3款的規定,可燃氣體密度比空氣密度大時,裝于櫥柜內下部位置;可燃氣體密度比空氣密度小時,裝于櫥柜內上部。
4.本條第3款圖示見本圖集第66頁8.2.1圖示。
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位置示意圖
條文
8.2.1探測氣體密度小于空氣密度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應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頂部,探測氣體密度大于空氣密度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應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下部,探測氣體密度與空氣密度相當時,可燃氣體探測器可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中間部位或頂部。
條文說明
8.2.1如果可燃氣體的密度小于空氣密度,則該氣體泄漏后會漂浮在保護空間上方,所以探測器應安裝在保護空間上方;如果可燃氣體密度大于空氣密度,則該氣體泄漏后會下沉到保護空間下方,因此探測器應安裝在保護空間下部;如果密度相當,探測器可設置在保護空間的中部或頂部。



注:
1.根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第10.8.2條規定,當檢測比空氣輕的燃氣時,探測器與燃具或閥門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8m,安裝高度應距頂棚0.3m以內,且不得設在燃具上方;當檢測比空氣重的燃氣時,探測器與燃具或閥門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4m,安裝高度應距地面0.3m以內。如圖1所示。
2.當可燃氣體探測器在屋頂安裝時,應裝于有燃氣設備的梁的一側,見圖2。
3.當突出物或梁高超過0.3m時,需將探測器安裝在頂板下,見圖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