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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目前,氨在化妝品中用途廣泛,如染發劑中用作pH值調節劑和頭發膨脹劑,但醫學專家認為,刺鼻的氨氣會影響到呼吸道、消化道和肝膽腎等臟器,如果吸入過量,可能會出現頭痛、頭暈、流淚、惡心、發力、咽喉干燥等不適癥狀。另外,氨還會刺激皮膚、粘膜和眼睛,高濃度能夠短頭發,反復接觸低濃度的氨還會引起支氣管炎、皮炎等癥狀。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健康,我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規定了化妝品中氨的使用量不得超過6%,含量若超過2%,需要注明“含氨”。雖然已經有了用量規范,但目前國內還沒有化妝品中氨含量的檢測標準,歐盟化妝品規范中則規定了化妝品總氨含量的檢測方法。為此,我國在歐盟檢測方法的基礎上對其進行了優化,并于近日將編制完成的《化妝品中氨含量的測定 滴定法》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本標準由輕工業聯合會提出,全國香料香精化妝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是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上海市日用化學工業研究所、上海市應用技術大學香料香精及化妝品研究中心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編制的,標準還引用了GB/T 6682《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根據查閱的資料,本標準確定了采用水汽蒸餾-滴定法測定化妝品中的氨含量,實驗原理是樣品經氯化鋇處理后,用甲醇提取,經過濾或離心,將濾液(或上清液)在堿性條件下加熱蒸餾,整除的氨收集在硼酸吸收溶液中,用鹽酸標準滴定溶液進行滴定定量。而這一實驗所需的儀器有水汽蒸餾裝置、滴定管、容量瓶、均質機、分析天平、
離心機等。此外,本標準不僅對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原理、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測定步驟、結果計算、回收率、允許差做了詳細的介紹,還規定了氨含量的檢出限為0.1%,定量限為0.2%。
本標準的制訂和出臺不僅能加強化妝品禁限用物質的監督管理,填補相關測定方法的空白,還可為我國化妝品市場的監督與企業管理提供技術保障,有利于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健康與安全。為此,希望相關單位能積極提出意見以完善標準,從而助力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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