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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為加強重慶市地表水環境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支撐水環境質量改善工作,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重慶市管理實際,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起草了《重慶市地表水環境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及監督管理六方協調工作機制(征求意見稿)》。
其中,水站運行維護及監督管理涉及的六方分別為: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監測處(以下簡稱監測處)、市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處(以下簡稱水處)、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以下簡稱監測中心)、水站所在地區縣生態環境局(以下簡稱屬地區縣局)、水站數據考核責任區縣生態環境局(以下簡稱責任區縣局)和水站運維單位。各方主要職責分工如下。
監測處代表市生態環境局督促運維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規范運維水站;協調區縣局協助運維單位解決存在的問題;統籌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工作;對區縣局、監測中心和市控水站運維單位等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水處統籌全市水環境質量排名考核和應急工作。根據水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及時督促區縣局采取有針對性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監測中心負責對市控水站運維單位日常運維的監督管理、運維考核以及運維問題的初步協調;負責市控水站數據終審、統計、評價和報告編寫;開展水環境質量預警、預報以及水環境質量綜合分析。
屬地區縣局負責轄區內水站外部環境整治;保障站房的供水、電力、通訊正常,無故不得斷水、斷電、斷網;承擔站房租賃、
維修、防雷年檢等費用;做好轄區水站采水構筑物、采(配)水管路等基礎條件的保障,負責修復或重建因洪水、水庫調蓄等自然原因損毀的國控水站采水系統;為運維人員及車輛出入水站提供便利條件;建立預防人為干擾干預監測過程的工作機制。
責任區縣局負責水站數據的初核;負責水站所屬河流的日常巡查,實施水質異常情況的預警響應和處置;建立預防人為干擾干預監測過程的工作機制。
運維單位負責做好水站日常運行維護工作,確保水站正常穩定運行,確保監測數據準確、真實、客觀。負責水站數據初審,承擔水站的水費、電費、網絡費以及試劑、耗材(含采水系統的水泵)等更換費用;保障采水泵及采水點周圍的清潔。
文件中提到,運維單位應按照運維計劃進行水站的日常運維,市控水站運維計劃需提前報送監測中心,計劃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根據相關技術規范做好水站的日常運維,并及時做好相關記錄,填寫站房巡查記錄表等;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機制,細化運維規程,規范運維人員、儀器設備、備品備件、試劑耗材、監測設施和實驗環境管理。按照相關技術
標準規范,定期做好水站儀器設備的零點漂移、跨度漂移、標樣核查、多點線性核查、實際水樣比對、集成干預檢查和加標回收等質控工作,保證監測數據質量;定期將日常運維報告報送監測中心,監測中心及時與監測處、水處共享。
運維單位和責任區縣局分別于每日12時前完成各站點前日所有實時監測數據審核,每月1日12時前,完成上月所有實時監測數據的匯總確認,國控水站數據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復核,市控水站數據報監測中心復核,復核通過后數據入庫。
運維單位發現數據異常時,應立即分析原因。若為儀器故障原因,應及時通知監測中心和責任區縣局,同時安排運維人員對儀器設備故障進行修復,并做好相關記錄,對異常數據進行合理合規處理。設備出現重大故障不能恢復時,運維單位要及時更換備機。若為水質異常原因,運維公司應及時告知監測中心、屬地和責任區縣局,并在信息溝通平臺上及時發布變化情況。監測中心及時向水處、監測處報告。區縣局應快速處理,盡可能減少環境變化對監測結果的影響。
水質預警期間,運維單位要加強對儀器設備的巡檢力度,確保儀器設備穩定運行。監測中心要加強對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和預測,為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責任區縣局要加大對水站所屬河流的巡查頻次,進一步加強轄區內污染控制。水處要加強對市級各部門、各區縣水污染控制工作的督查,對工作不力的市級部門或區縣進行通報。
(資料來源: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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