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固體廢物熱灼減率的測定方法,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固體廢物 熱灼減率的測量 重量法》。本標準為發布,2019年9月1日開始實施。
熱灼減率(loss on ignition)是指焚燒殘余物經灼燒減少的質量占原焚燒殘余物質量的百分數。熱灼減率是焚燒爐技術性能指標之一,它是判定固體廢物燃燒是否穩定、燃燒是否完全、焚燒爐運行是否正常的依據。熱灼減率不但能反映固體廢物焚燒的機械未燃燒損失、推算固體廢物焚燒的完成狀況,定期測定熱灼減率還可以檢驗焚燒爐的異常和老化程度。
在固體廢物焚燒處理中,熱灼減率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在實現焚燒殘余物的資源化、減量化、減容化、無害化方面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固體廢物焚燒殘余物熱灼減率是固體廢物焚燒單位生產運營和行業執法部門實施監督依據的重要參數,是實現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綠色環保的重要保證。
固體廢物焚燒處置能以快的速度實現固體廢物處理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目前被廣泛采用。熱灼減率是焚燒爐的技術性能指標之一,也是固體廢物污染控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重要指標。
目前,國內焚燒殘余物熱灼減率的相關標準和技術導則只是在焚燒爐性能指標要求中簡要提及熱灼減率,沒有制定該項目的標準監測方法,因而在實際監測過程中,由于不同單位或人員采樣、制樣及分析過程的方法不一致,使得結果存有較大差異,不利于同行業內統一要求,也不利于監管部門進行監管。因此,為完善和健全我國的環境質量監測方法體系,需要建立有效、統一的監測方法,作為標準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測量固體廢物熱灼減率的重量法,適用于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等焚燒殘余物的熱灼減率的測定。當取樣量為20g(干燥恒重)時,本標準測定熱灼減率的方法檢出限為0.2%。
本標準涉及到的儀器和設備主要有:電熱
干燥箱:溫度可控制在 110℃±5℃;馬弗爐:溫度可控制在 600℃±25℃;分析天平:感量為 0.01g;瓷坩堝:容積為 50ml,具蓋;干燥器;坩堝鉗;研磨器;實驗篩:1 mm;一般實驗室常用儀器和設備。(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資料來源:生態環境部)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