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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儀表網 儀表文件】為落實統一行使生態環境監管的職責和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系統改革座談會要求,加快構建生態環境遙感調查、監測與評估體系,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生態環境部現決定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試點工作,探索推動構建國家生態環境遙感監測體系,為全國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與應用提供示范經驗。
根據已有工作基礎,兼顧地域性代表情況,本著自愿的原則,生態環境部確定在天津、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浙江、陜西、甘肅、青海等8個省(區、市)和山東濟南、江蘇泰州、山西運城等3個地級市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時間為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試點內容如下:
(一)水環境遙感監測。包括飲用水水源地、黑臭水體、湖庫藍藻水華和營養狀況、海洋赤潮和溢油等遙感監測。
(二)大氣環境遙感監測。包括秸稈焚燒、顆粒物、污染氣體、大氣網格等遙感監測,開展地方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遙感監測。
(三)生態狀況遙感監測與評估。包括生態功能、生態服務、生態結構等生態狀況遙感監測與評估。
(四)土壤環境遙感監測。包括開展土壤污染源監管、未利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固體廢物堆存場地、非正規垃圾堆放點、面源污染等遙感監測。
(五)核安全、環評規劃遙感監測。包括核電廠廠址、核電廠規劃限制區、核電廠溫排水等核安全遙感監測;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生態環境影響遙感監測。
(六)生態環境執法、應急遙感監測。包括環境違法事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遙感監測。
通過以上工作內容,力爭在以下幾方面取得突破:
(一)方法模型方面。在大氣、水、土壤、生態等方面建立適用于不同區域尺度的方法模型,形成系列生態環境遙感監測技術與方法。
(二)專題產品方面。在生態狀況、秸稈焚燒、區域灰霾、黑臭水體、飲用水源地、核電站溫排水、固廢堆放等方面形成生態環境遙感監測專題產品。
(三)
標準規范方面。對生態環境遙感監測專題產品中較成熟的技術方法進行驗證,推動轉化形成標準規范,全國生態環境系統開展遙感監測與應用。
(四)能力建設方面。建立6-8個生態環境遙感應用基地,爭取申報1-2個實驗室或者工程中心。
(五)人才培養方面。培養40-60名生態環境遙感監測技術骨干,探索形成人才交流機制。
(六)科學研究方面。申報2-3項生態環境遙感監測相關科研項目,探索形成數據共享機制。
(資料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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