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企業風向標】隨著“9號文”提出開放售電側的改革方向后,全國各地已成立超過一百家售電公司。在配套文件政治正式落地前,售電側開放的問題一直大家討論的重點。今天君陽太陽能電力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彭立斌就來和大家聊聊電改那點事。直言,大量內部消息!簡單粗暴的告訴大家國家電網應不應該參與競爭性售電?哪些企業才能順利進入售電市場?還有哪些人可以從開放售電側這一改革中獲益?
筆者:成立售電公司重要的是什么?
彭立斌:我認為有三點對于售電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說是核心競爭力。
是用戶信任度。在電力產能嚴重過剩的今天,即使是實力強勁的五大電力集團,得不到用戶的信任也是難以為繼。售電側的開放給了用戶選擇權,也給了用戶任性的理由。你有電,我可以不要!未來的售電市場將是用戶主導的市場,而不是電源方主導的市場,取得用戶信任是售電公司生存的基礎。
第二是能效管理網絡的建立和技術整合能力。在未來的售電市場,光靠買電賣電的售電公司只能說是有錢任性,各種能源技術的協同整合能力才是售電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沒有對電力技術的準確把握和提升用戶能效管理水平的本事,售電公司也就不用攬售電這個瓷器活了。
第三是完善的服務體系。即使售電公司有錢,有電源,有技術,沒有好的服務也是枉然。如今,國有電力企業可以在地面電站建設中高歌猛進,但在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中卻舉步維艱,這不是實力的問題,而是服務跟不上。未來的售電市場不是拼爹的市場,而是個拼服務心態的市場。服務,正是民營售電公司在未來市場中的絕招。如果未來有一天,電網公司和五大電力集團能夠擁有真正為人民服務的體系和能力,那么不僅民營售電公司沒有存在的必要,能源互聯網也就指日可待了。
筆者:哪一類的主體的售電公司未來可能具有競爭力?
彭立斌:表面上看國有發電公司有很強的競爭力,實際上我認為如果售電側徹底放開,他們將成為“弱勢群體”!因為他們會面臨巨大的競爭和比價,國有發電公司在服務上比不過其他主體。國有發電公司雖然也會有為大用戶提供技術層面的服務,但是他們的服務體系決定他們很難向民營企業的內部配網投資。這樣一來國有發電公司就只有兩個競爭優勢,一個是地域,一個是價格。但是在目前電力產能嚴重過剩的情況下,國有發電公司只有通過殘酷的比拼價格才能獲得大用戶的青睞。
我覺得下面三種主體的售電公司會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
是地方政府成立的售電公司。這個雖然是地方企業的壟斷競爭,但是這個對于中國是需要的,抵擋大企業的聯合不是為了壟斷,而是為了增加和電網博弈的籌碼。在這之后還是要做服務的。所以我認為未來每個省都會有一個國有售電企業存在,他們可以平衡五大電力的價格壟斷,但是這類公司的存在不會影響民營售電公司的發展空間,因為他們只是售電,而不能像民營企業一樣做服務。這類企業的生命力一定比五大要強,一方面具有先天的地域優勢,同時也具有因為地緣產生的用戶優勢。事實上已經有地方大型能源國企在做這樣的規劃。
第二是企業成立的售電公司。拿鋁合金企業來說,一個鋁合金企業和幾個耗能的鋁合金企業聯合,甚至把整個鋁合金行業都捆綁起來,將鋁合金廠的用電量集集中在一起去和電網談判,以用戶的身份獲得優惠的價格。另一方面,行業中的企業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一家企業做的能效管理體系和工藝優化方案可以在整個行業中推廣。
第三類就通過以大用戶為核心,集合其他中小企業負荷的售電公司。這些企業通過給用戶做能效管理和增值服務來吸引用戶。也就是我們這樣的企業。
除了地方政府成立的售電企業做不到深入服務,后兩類公司應該都是以服務為核心的。
筆者:分布式能源企業時候有機會參與競爭性售電?
彭立斌:分布式能源有兩種類型,需要區分清楚,一種是依托電網的分布式能源,一種是獨立于電網的分布式能源。我們步做的肯定是前者,事實上我們也是這樣做的,公司從13年就開始售電了,有開給企業的售電發票。做分布式能源的企業其實是一個天然的售電公司,電改“9號文”中6類售電公司主體中其實也有分布式能源的相關描述。
電網參加競爭性售電,改革將失去意義
筆者:電網公司應不應該參加競爭性售電?
彭立斌:“9號文”公布的六類售電主體中,從文件內容看,六類售電公司主體里并沒有電網公司,同時,文件中提到的電網公司主要業務也不包括售電。
“9號文”公布的六類售電主體包括:高新產業園區或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資本投資成立的售電主體;擁有分布式電源的用戶或微網系統;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發電企業投資和組建的售電主體。
按照“9號文”的意思,電網只做輸變電業務。即使電網公司有營銷人員剝離出來直接成立售電公司,這個公司也屬于獨立法人,與電網公司沒有任何資本和業務關系。這對電網公司是非常大的損失,所以在電網應不應該參與競爭性售電這個問題上背后斗爭博弈也是很激烈的。電改配套文件本來計劃是六月底直接出爐,但是后來改成征求五大電力和國家電網等相關機構的意見后計劃7月底出爐。征求意見過程中國家電網組織了20多個課題組對文件進行研究,電改小組內部也出現了兩派意見。所以一直到現在配套文件也沒有出臺。
我個人認為新型電網公司的功能中將不包括售電功能。電網公司本身具有輸變電報裝審批的權力,就有了在配電領域選擇用戶的權力,這在售電市場競爭中就可能存在的問題。我覺得這次電改如果能做到讓每個用戶獲得獨立選擇售電主體的權利就是成功。
其實,國家也不是不成立國家售電公司,只是要將現在電網公司的輸配,調度和交易業務分離開來,這樣才能搞清楚所有環節的成本和利潤。想實現這一點,電網就不能同時參與輸配電、競爭性售電和交易中心管理。電改小組中有人認為如果電網公司參與競爭性售電,電改失敗的可能性會比較大,我也認為,如果新型電網公司還包括售電職能,那電改也就失去了改革的意義了。
筆者:前幾天貴州出臺的文件有什么特定的意義?
彭立斌:貴州的文件出臺并非偶然。我們幾個關注電改的朋友都認為貴州文件的出臺是有政治意義的,它給了大家一個方向,同時文件中明確了幾件事要特別注意。
首先,特別明確了電網的盈利模式是輸變電利潤。輸變電的價格標準是“歷史折舊 運維成本 6%的利潤”,其中是有利潤存在的。而且電力結算全部在電網,因此電網公司擁有了一個強大的金融工具,簡單講就是巨大的現金流,我估計這個金融工具將使得電網公司的利潤提升到8%。
其次,文件中將貴州電網公司與貴州電力交易中心放在并列的位置上,意味著兩者處于同等地位。隱藏信息就在于兩者的分離,交易中心和電網沒有任何關系。
這個文件可以看出中央是不想電網公司參與競爭性售電的,但是也不想跟電網公司起直接沖突,所以通過這樣一種方式傳達自己的意思。也可以說這次電改博弈的過程也體現出我們高層的政治智慧是非常高的。就我個人了解的情況,各省在電改的過程中也在會比照貴州方案來界定電網和售電的界限。
電子商務在居民售電市場中前景廣闊
筆者:怎么看BAT(、阿里巴巴、騰訊)在售電市場中的介入?
彭立斌:在售電市場中主要有兩塊業務,一塊是B2B,就是針對企業的,另一塊的是C2C就是對居民用戶。
來講一個設想,現在我把我們的售電公司定位成能源互聯科技公司,我們未來可能會做一個app,這個app除了售電和監控能效管理之外,還可能會有一個商務平臺。其實在給企業做能效管理網絡之后,整個企業的信息通道也打通了,那么接下來的生產資料,生產工具的采購就可以通過這個app的電子平臺來進行,也就會有電子商務產生。這個提供商不一定是B彭立斌T,更有可能是其他專業的設備生產商。所以在B2B這塊,我認為B彭立斌T的接入深度有限。
但是對于C2C這一塊,B彭立斌T能做的就非常多了。在整個服務體系中只有一個智能電子服務是售電公司可以做到的,其他的智能家居或其他電子商務方面的業務可能都要找B彭立斌T的企業來做了。
所以我認為B彭立斌T在C2C領域的市場是非常廣闊的,但是能不能介入B2B領域就要看他們平臺下有什么東西了。
可再生能源短期內將處于不利地位
筆者:您在之前的采訪中提到電改后,電價會下降10%-15%,那會對可再生能源造成什么樣的影響呢?
彭立斌:影響肯定是有的,可再生能源本來就沒有價格優勢,電改之后價格上的劣勢會表現的更加明顯。但是之前也有文件中提到可再生能源將作為國家發展重點,那么政府一定會采取相應措施,比如配額制來保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具體措施配套文件應該會有詳細描述。
分布式有幾個階段,一個是可再生能源需要依靠補貼,電網也需要投入大量資源調節可再生能源的出力曲線,第二個階段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成本低于煤電,那么煤電可能就會自愿成為備用電力。以德國為例,德國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低于煤電,所以煤電自動成為備用電力,現在甚至是可再生能源保護傳統能源,因為經濟性優勢喪失后,很多傳統能源發電設施就停用或拆除了,但是為了保證整個電網的安全,就只能反過來保護傳統能源。我覺得這種情況在中國也會很快發生,當我們的可再生能源成本低于傳統能源成本,中國的電網結構將發生巨大轉變。我預測三年之后可再生能源電的成本應該就能控制在和煤電相當的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