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政策法規】近日,福建省計量院完成JJG(閩)1021-2007《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地方檢定規程》修訂任務。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修訂后的“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地方檢定規程”進行了審定。
早在2007年,福建省計量所打破國內空白,編制了《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此前,我國還未制定針對“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簡稱CEMS,是一種通過采樣、分析方式或直接測量方式,測定煙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濃度的設備)的檢定規程。
福建省編寫的《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借鑒吸收了多個國內外專業技術規程、規范,既符合國情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不僅保證了量值溯源,使監測數據準確可靠,還為該省的企業和環保部門提供了監管依據,對在線固定污染源的煙氣排放實施實時監控,為推動該省主要污染物總量的減排工作做出了貢獻。
據了解,固定污染源連續排放煙氣監測系統(簡稱:CEMS)是近年來為適應國家環境管理需要而推廣的一種污染物排放計量儀器。在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CEMS作為一種成熟、可靠的技術,已經完全替代了手工監測而廣泛應用于固定污染源的監測管理。它們有完整的法律法規要求排污企業安裝煙氣CEMS。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環境保護量化管理及管理技術已日趨成熟,與國外發達國家的環境管理水平的差距亦日益縮小。為有效防治大氣污染,這些年我國加大了對污染源排放的治理和監控力度,如今CEMS在我國已有明確的法律地位。
“十一五規劃”中提出,二氧化硫的排放總量要求削減10%。而火電廠作為二氧化硫的排污大戶,被列入脫硫計劃。為鼓勵電廠脫硫,國家紛紛出臺優惠政策,其中包括脫硫機組在運行中給予1.5分/KW的補貼等。目前,在脫硫設備后部安裝煙氣CEMS是直接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同時也是企業進行科學控制脫硫效率的有效方法。過去幾年,全國共建設了近7000套在線監控設備,能完全作為環境管理使用的不多,其原因是:管理者和使用者對CEMS認識不夠,技術規范尚需完善。
針對這一現狀,此次福建省新修訂的《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福建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提出CEMS重復性指標,。新修訂規程中的計量性能要求、檢定方法等技術指標更科學合理,能夠很好地滿足國家現行污染源煙氣監控的實際需要,并能準確、全面、合理地評價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的計量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