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九五”、“十五”、“十一五”的建設,我國無線電監測技術設施在數量和性能等方面都有了較大發展,在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間,我國還將繼續加大無線電監測技術設施建設力度,并將無線電監測技術驗證平臺建設作為國家無線電管理“十二五”規劃八項重點工程建設內容之一。
而此標準正是落實《國家無線電管理“十二五”規劃》中對無線電管理工作標準化的重要舉措,填補了我國無線電管理行業監測測向系統開場測試方法的空白,對于規范我國無線電監測技術設施市場秩序,提高我國無線電監測技術水平,保障頻譜資源合理有效使用具有重要意義。
該標準規定了VHF/UHF無線電監測測向系統開場測試的測試條件、測試設置和測試參數及方法,包括監測系統監測靈敏度、監測系統場強測量精度、監測系統頻率測量精度、監測系統識別信號能力、測向系統測向靈敏度、測向系統測向精度、測向系統帶內抗擾度、測向系統互調抑制度和系統對瞬時信號的監測、測向能力等。
該標準適用于VHF/UHF頻段內的無線電監測測向系統的開場測試,包括移動監測測向系統、可搬移監測測向系統、固定監測測向系統的參數測量和在用移動監測測向系統、在用可搬移監測測向系統的參數校驗,但固定監測測向系統固定安裝后的現場測試不適用于該標準。
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國家無線電頻譜管理中心主任劉巖表示,在信息化全面推進的今天,無線電技術應用創新發展的步伐不斷加快,無線電產業已經成為信息產業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拉動作用日益明顯。他希望行業標準能不斷完善,促進無線電事業的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