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國與世界銀行和環境基金合作開展的規模大的可再生能源合作項目,即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項目(CRESP),一期工作順利結束,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取得重要成果。
據介紹,CRESP項目的主要目標,是通過研究和制定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實現可再生能源的規模化發展。根據我國政府與環境基金和世界銀行的合作協議,CRESP項目計劃分三期實施,環境基金為項目一期實施提供4022萬美元贈款。
自2006年啟動以來,CRESP項目一期配合我國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針政策,努力從國家和地方兩個層面,組織實施了政策研究和制定、技術進步和省級示范三大類活動。
在政策研究和制定方面,組織開展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區域布局、電價、配額制、激勵政策、行業管理等一系列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實施辦法、可再生能源產業管理辦法等15項政策草案,提出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電價和成本分攤管理方法、可再生能源產業指導目錄等5個配套法規的修改建議,形成了系列化研究成果,為全國人大修改完善可再生能源法提供了寶貴建議,也為政府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規體系提供了重要參考。
在實際工作中,CRESP項目的多項政策研究成果為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我國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支撐。
在技術進步方面,支持開展了風電和生物質發電兩類技術進步活動。其中,通過實施風電機組國產化、風電機組檢測認證中心建設、風電機組技術標準制定、風電并網技術研究、風電技術人才培養項目,支持了中國風電產業發展的各個關鍵環節,為風電產業體系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
據悉,經CRESP項目支持的5家風電企業所開發的兆瓦級風電機組,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達到先進水平,已在我國風電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而2家風電機組檢測認證中心則具備了風電機組檢測和認證的能力,能夠按照標準,為國內企業提供檢測認證服務;該項目還幫助建立了國內風電技術工程本科專業,資助兩個機構開展風電技術人員在職培訓工作,初步形成了學歷教育和在職培訓緊密結合的兩級風電人才培養體系,為我國風電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
生物質發電技術進步活動,則通過支持生物質直燃、氣化、以及成型燃料設備研發,促進了我國生物質發電產業的快速發展。
在省級示范項目方面,支持江蘇、浙江、福建和內蒙古四個示范省實施了21個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為可再生能源技術在我國的全面推廣奠定了基礎。其中,江蘇如東的30兆瓦潮間帶試驗風電場,江蘇高郵5兆瓦生物質氣化熱、電、汽聯產項目,福建平潭100兆瓦風電項目,內蒙古205千瓦低倍聚光光伏電站,浙江健跳20兆瓦潮汐能電站等先后成為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示范項目。
據初步評估,CRESP項目一期的實施帶動我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增長超過90億元,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產值超過100億元,產生了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全部項目實施后,將年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近35億千瓦時,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碳計)約900萬噸,生態環境效益顯著。
CRESP項目由財政部歸口管理,由國家能源局負責組織實施。一期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其各項活動與我國“十一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工作緊密結合,為建立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規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