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行業標準】由中國計量協會組織制定的《
零氣發生器》團體標準已形成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2556044612@qq.com。
生態環境部于2018年11月7日發布了標準GB18285-2018《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于2019年5月1日生效。在此標準D.3.4.2.1.1零點校正中規定:應采用零標準氣或零標準氣發生器凈化過的空氣進行氣體分析儀的零點校正和O2傳感器的量距點校正。該標準明確可以使用零氣發生器凈化后的空氣作為零氣,用于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汽車排放氣體測試儀進行零點校正;使用零氣發生器可以為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節約大量的運營成本。
針對以上情況,在依照國內外標準并結合國內各零氣發生器制造商的生產能力的實際狀況下,特編制本文件,本文件的編制過程中主要參考了GB 3847-2018《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18285-2018 《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JJG 688-2017《汽車排放氣體測試儀》、DB11-122-2018《汽油車穩態加載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測量方法》及BAR-97《EMISSION INSPECTION SYSTEM SPECIFICATION》
本文件依據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 3847-2018 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18285-2018 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JJG 688-2017 汽車排放氣體測試儀等規程內容編制。
本文件適用于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用零氣發生器的基本要求,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書和包裝、運輸、貯存等要求。
環境適應性:
在以下環境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a)環境溫度:0 ℃~40 ℃;
b)相對濕度:不大于90%;
c)工作電壓:AC 198 V~242 V,49 Hz~51 Hz;
d)工作現場的電磁干擾應對測試結果無影響。
功能要求:
1.零氣發生器應由壓縮空氣輸入裝置、壓力調節裝置、凈化裝置、輸出裝置和顯示裝置等組成。
2.零氣發生器除濕至少應具備冷凝裝置,冷凝溫度應達到2℃~6℃;溫度高于6℃時設備應顯示異常狀態,測溫準確度應達到±1℃。
3.零氣發生器應具備除濕后氣體露點顯示功能,方便用戶查詢確認當前設備的運行狀態;零氣發生器產生的氣體露點應在-20℃以下,當氣體露點高于5℃時設備應顯示異常狀態,露點測量準確度應達到±1℃。
4.零氣發生器中碳氫去除應采用催化轉化法,催化轉化爐溫度應達到340℃以上,當溫度低于335℃時設備應顯示異常狀態,測溫準確度應達到±1℃。
5.零氣發生器中一氧化碳去除一般應采用催化轉化法。
6.零氣發生器中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去除一般應采用化學轉化法。
7. 零氣發生器中一般應具備氣體分流功能,能引出4路零氣,每路零氣流量達到4L/min以上,流量可以清晰辨識,流量計準確度等級應達到4級。
8.零氣發生器預熱時間需在30分鐘內。在預熱的過程中,零氣發生器應禁止輸出氣體并同時提供預熱提示。
9.零氣發生器應具備顯示功能,應能清晰地顯示零氣發生器產生的氣體露點、冷凝溫度、催化爐溫度、設備內部耗材失效倒計時時間,當耗材失效后應提示用戶進行更換。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時;
b)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和工藝等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正常生產后,每兩年或累計生產數量超過300臺套產量時;
d)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7.2.2 型式檢驗內容應為第5章的全部內容。
7.2.3 型式檢驗的抽樣基數不少于三臺,抽樣樣品數一臺。
7.2.4 在型式檢驗中出現不合格項時,應在抽樣基數中加倍抽樣并對不合格項復檢。復檢合格,判定型式檢驗合格,否則,判定型式檢驗不合格。
出廠檢驗:
1.零氣發生器經生產企業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并簽發產品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2.出廠檢驗項目為 5.2~5.4 的項目。
3.出廠檢驗項目中,有一項不合格則判定為不合格。
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