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行業政策】6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市場監管行業
標準管理辦法》,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行業標準是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公益類標準,是國家標準的補充。目前共有43個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管理73類行業標準,備案的現行有效行業標準總量達7萬多項。
目前行業標準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部分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或其他行業標準之間重復交叉不協調、超出政府職責范圍、利用行業標準限制市場競爭、使用未經審批的行業標準代號、行業標準未按時復審、行業標準未按時備案等。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和補充。
修訂后的《辦法》分為總則、組織機構和職責、行業標準立項、行業標準制定、行業標準實施與監督、保障措施、附則等七個部分,共30條內容。
為加強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化管理,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定程序,提高標準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行業標準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市場監管行業標準(以下簡稱行業標準)的立項、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報批、批準發布、備案、實施評估、復審等行業標準的制定活動和管理工作。
行業標準提倡自主創新,鼓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行業標準應與現行的國家標準、其他行業標準相協調。
相關政府部門、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可以向組織協調部門提出行業標準制定或者修訂的立項建議。鼓勵市場監管領域的團體標準轉換成行業標準。提出立項建議,應當書面說明制定或者修訂行業標準的必要性、可行性、適用范圍等內容。
組織協調部門在審核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立項建議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采用行業標準快速制定程序,簡化相關環節的工作程序或縮短相關階段實施周期。
行業標準制定周期一般不超過24個月,修訂周期一般不超過18個月。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須經組織協調部門批準,延期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
行業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保障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所需的人才、技術、經費和物資等資源。
標準屬于科技成果,對技術水平高和取得顯著效益的行業標準,納入市場監管領域相關科技獎勵范圍。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