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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環境空氣 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2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是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
標準將于2023年8月1日起實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
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15)廢止。
該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65 種揮發性有機物的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H 為資料性附錄。
該標準是對《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15)的修訂。《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15)首次發布于2015年,起草單位為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儀器和設備
1采樣罐:不銹鋼罐,內壁經惰性化處理,容積≥1L,耐壓值>241 kPa,不得吸附目標化合物或析出干擾物質。
2流量控制器:與采樣罐配套使用。3 過濾器:孔徑≤10 um。
4氣體流量計:準確度等級為0.5級,流量范圍為0.5 ml/min~10.0 ml/min或10 mImin~200 mI/min。5氣相色譜-質譜儀:氣相色譜具有電子流量控制器,柱溫箱具有程序升溫功能;質譜具有70 eV電子轟擊離子源(EI),具備全掃描(Scan)/選擇離子監測(SIM)模式、自動/手動調諧、譜庫檢索等功能。
6色譜柱:石英毛細管色譜柱,60 m(柱長)×250 um(內徑)×1.4 um(膜厚),固定相為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或其他等效毛細管色譜柱。
7 氣體濃縮儀:帶自動進樣器,采用液氮或非液氮制冷方式達到濃縮要求,具有除水和自動定量取樣及自動添加標準使用氣(4.2)和內標使用氣(4.4)功能,所有管路和管件的內壁均經過惰性化處理。
8采樣罐清洗裝置:具有加溫、加濕、加壓清洗功能,能將采樣罐壓力抽至真空(<10 Pa)。
9氣體稀釋裝置:具有動態或靜態稀釋功能,稀釋倍數不低于100倍;管路均經過惰性化處理,不得吸附目標化合物或析出干擾物質。
10壓力真空表:精確度等級不低于2.5級,測量范圍在-0.1 MPa~0.3 MPa.
氣體濃縮儀參考條件
氣體濃縮儀的條件參數包括捕集溫度、捕集流速、解吸溫度、解吸時間、烘烤溫度、烘烤時間、切換閥溫度和傳輸線溫度等,參考條件參見附錄E。
氣相色譜參考條件
進樣口溫度:140 ℃;進樣模式:分流進樣(分流比10:1)﹔載氣:氦氣(4.7)﹔柱流量(恒流模式):1.0 mI/min;程序升溫:35℃保持5.0 min,以5 ℃/min升至150℃,保持7.0 min,以 10 ℃/min升至200℃,保持4.0 min;溶劑延遲時間:5.0 min。
質譜參考條件
離子源:電子轟擊離子源(EI)﹔離子源溫度:230 ℃;離子化能量:70 eV;傳輸線溫度:250 ℃;掃描方式:Scan或SIM;全掃描范圍: 35 u~300 u;目標化合物的定量離子和輔助離子見附錄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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