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文件】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目前我國食品相關產品材質復雜、產品種類及生產企業眾多,使用對象涉及千萬家食品生產經營者以及億萬家庭,呈現“種類多、企業多、應用廣”的特點。
近年來,隨著市場監管改革深入推進,當前食品相關產品監管制度規范已不適應監管工作需要。新形勢要求我們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關口前移,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質量安全風險,著力建立完善制度規范,夯實法制基礎,保障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10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食品相關產品及其監督管理適用該《辦法》。法律、法規、規章對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中使用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辦法》以“四個最嚴”為主線,全面貫徹落實最嚴謹的
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強化涵蓋生產、銷售、貯存、包裝等關鍵環節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全過程控制。在企業層面,要求生產銷售者建立并遵守有效的安全控制體系,以確保原輔料、半成品和成品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要求。在監管層面,規范日常監督檢查,配套實施食品相關產品技術規范,加大監管工作力度,嚴守食品安全底線。
《辦法》規定了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的主體責任及生產全過程控制的具體要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要建立原輔料控制、生產關鍵環節控制、檢驗控制以及運輸交付控制等制度,銷售者要建立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制度。《辦法》同時明確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標簽標識管理制度。
《辦法》規定了涵蓋事前許可、事中檢查、事后懲處的全過程閉環監管體系。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審批和全覆蓋例行檢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名錄數據庫,實施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實施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明確監督抽查不合格等行政處罰信息依法記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辦法》建立了食品相關產品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對食品相關產品法律責任予以明確。目前法律法規尚未規定的,對應增設違反原料禁止性行為、違反管理制度和事故處置等有關情形的處罰。
《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以推動《辦法》實施為契機,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