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文件】近日,由安徽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主要起草的《瓶口分液器校準規范》已完成意見征求和專家審定工作。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對擬發布的技術規范予以公示,并向社會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8月18日。
該規范依據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與定義》起草,其中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依據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進行。該規范為首次發布。
規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G 646-2006
移液器檢定規程、JJG 196-2006常用玻璃量器、GB/T 6682-2008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BS EN ISO 8655-5:2002活塞式容量
測量儀器第5部分:分配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該規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該規范。
瓶口分液器是一種具有一定量程范圍,可安裝在試劑瓶口,將液體從試劑瓶內吸出,移入另一容器內的計量器具,也可稱為瓶口分配器,瓶口移液器等。根據模組不同,瓶口分液器分為固定量程型瓶口分液器和可調型瓶口分液器兩類。
瓶口分液器主要結構包括容量調節部件(固定量程型瓶口分液器無此部件)、吸液部件(活塞、分液量筒、吸液管)、控制閥、排液管、瓶口接頭等。工作原理是活塞在分液量筒內移動,抽取儲液瓶中一定量的液體后分配到指定的容器中,通過活塞在分液量筒內移動的距離來精確定量。該規范適用于測量范圍(1~200)ml的瓶口分液器容量的校準。
校準前,目視檢查其主體應有下列標記:制造廠或商標、容量單位(mL)、型號規格、出廠編號等。通過目測、觸摸、提拉檢查瓶口分液器各個部件是否完好、機械控制部分是否正常、 有無漏液現象。
校準的環境溫度(20±5)℃,溫度變化不超過1℃/h,瓶口分液器校準用主要設備及輔助設備如下,校準用介質是蒸餾水或去離子水,符合GB/T 6682-2008《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三級水以上要求。
校準前將校準用介質放入實驗室內24h以上,使其溫度與室溫相差不大于2℃。被校瓶口分液器應在校準前 4h 放入實驗室內。被校瓶口分液器要用專用清洗劑進行清洗,然后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完成幾次吸液、排液過程去除殘留的清洗劑,直到觀察窗和排液管內沒有氣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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