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VOC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危害有哪些
VOC主要包括烷烴、烯烴、芳烴、醛類或酮類等物質,具有特殊的刺激性氣味,而且部分已被列為致癌物, 如氯乙烯、苯、多環芳烴等,部分VOC對臭氧層也有破壞作用,如氯氟烴和氫氯氟烴。
世界衛生組織(WHO,1989)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定義為,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
有關色漆和清漆通用術語的國際標準ISO 4618/1-1998和德國DIN 55649-2000標準對VOC的定義是,原則上,在常溫常壓下,任何能自發揮發的有機液體和/或固體。同時,德國DIN 55649-2000標準在測定VOC含量時,又做了一個限定,即在通常壓力條件下,沸點或初餾點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機化合物。
巴斯夫公司則認為,和見的方法是根據沸點來界定哪些物質屬于VOC,而的共識認為VOC是指那些沸點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學物質。所以沸點超過250℃的那些物質不歸入VOC的范疇,往往被稱為增塑劑。
些定義有相同之處,但也各有側重
如美國的定義,對沸點初餾點不作限定,強調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不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就叫作豁免溶劑,如丙酮、四氯乙烷等。而世界衛生組織和巴斯夫則對沸點或初餾點作限定,不管其是否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國際標準ISO 4618/1-1998和德國DIN 55649-2000標準對沸點初餾點不作限定,也不管是否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只強調在常溫常壓下能自發揮發。
可將這些VOC的定義分為二類
一類是普通意義上的VOC定義,只說明什么是揮發性有機物,或者是在什么條件下是揮發性有機物;
另一類是環保意義上的定義,也就是說,是活潑的那一類揮發性有機物,即會產生危害的那一類揮發性有機物。非常明顯,從環保意義上說,揮發和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這兩點是十分重要的。不揮發或不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就不構成危害。這也就是歐洲將溶劑按光化臭氧產生潛力來分類的原因。
有機化合物VOC的危害:
VOC即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人體健康有巨大影響。當居室中的VOC達到一定濃度時,短時間內人們會感到頭痛、、嘔吐、乏力等,嚴重時會出現抽搐、昏迷,并會傷害到人的肝臟、腎臟、大腦和神經系統,造成記憶力減退等嚴重后果。
家庭裝飾裝修過程中使用的涂料是室內VOC的主要來源之一。所以,各國都對涂料等裝飾裝修材料中的VOC含量做了限制。
有關規定:
從7月1日起強制執行的涂料國標《GB18582-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中VOC含量的定義是:“涂料中總揮發物含量扣減水分含量,即為涂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一般說來,材料中所含VOC越少,它對人體的危害就越輕微。涂料國標中對內墻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是:不得高于每升200克。
國外發達國家對涂料中VOC含量的限制很嚴格。以歐盟而言,一類(亞光類)涂料不得高于每升30克,二類(有光類)不得高于每升200克;而在國內,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水性內墻涂料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要求規定,VOC不得高于每升100克;北京市制定的《室內裝飾裝修涂料安全健康質量評價規則》,對VOC的要求是必須在每升125克以下。
VOC濃度過高時,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輕者會出現頭痛、頭暈、咳嗽、、嘔吐;嚴重時會出現抽搐,并會傷害到人的肝臟、腎臟、大腦和神經系統。
VOC室外主要來自燃料燃燒和交通運輸;室內主要來自燃煤和天然氣等燃燒產物、吸煙、采暖和烹調等得煙霧,建筑和裝飾材料、家具、家用電器、清潔劑和人體本身的排放等。煙草行業:油墨、有機溶劑;紡織品行業:鞋類制品所用的膠水等;玩具行業:涂改液、香味玩具等;家具裝飾材料:涂料、油漆、膠黏劑等;汽車配件材料:膠水、油漆等;電子電氣行業:在較高溫度下使用時會揮發出VOC、電子五金的清潔溶劑等;其他:洗滌劑、清潔劑、衣物柔順劑、化妝品、辦公用品、壁紙及其他裝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