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報警器的燃點和引爆溫度指的是什么
來源:淄博博安安防器材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0日 09:33
閃點:
指在規定條件下,試樣被加熱到它的蒸氣與空氣的混合氣體接觸火焰時,能產生閃燃的溫度。閃點是評價液體物質燃爆危險性的重要指標,閃點越低,燃爆危險性越大。
燃點:
當液體達到閃點溫度繼續上升,在液體表面能用明火引起連續5秒鐘以上的火苗燃燒的溫度。
爆炸極限:
易燃和可燃氣體、液體蒸氣、固體粉塵與空氣形成混合物,遇火源即能發生燃燒爆炸的濃度,稱為該氣體、蒸氣或粉塵的爆炸下限LEL——“Low Explosion Limit”,通常可燃氣體探測器的量程為0~99%LEL;同時,易燃和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與空氣形成混合物,遇火源即能發生燃燒爆炸的濃度,稱為爆炸上限UEL——“Up Explosion Limit”。上下限之間的濃度范圍稱為爆炸范圍。爆炸極限通常用可燃氣體在混合氣中的體積百分比(%)表示,粉塵的爆炸極限用mg/m3表示。
引爆溫度:
是指物質在沒有火焰、電火花等火源作用下,在空氣或氧氣中被加熱而引起燃燒的溫度。
從引燃機理可知,自然溫度是一個非物理常數,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如可燃物體濃度、壓力、反應容器、添加劑等。引燃溫度越低,則該物質的燃爆危險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