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TCC RA64技術委員會于1987年制定;2007年權限轉給RA50; 1988年、1989年重新定;1990年、2003年修訂;1995年編輯修訂并重新審定;2007年編輯修訂。
1.目的和范圍
1.1本測試方法提供了一種程序,將各種紡織材料,包括涂層織物及其產品,在可控測試條件的人工氣候設備中進行曝曬。本測試方法包括用濕態試樣和干態試樣的測試程序。
1.2其耐退化性的測定可以用強力損失百分率或者殘余強力百分率(斷裂、撕破或者脹破)和/或在標準紡織測試條件下,材料的色牢度來表示。
2.原理
2.1將待測的紡織材料樣品和參比標準在規定條件下同時曝曬于氙弧燈下,通過與參比標準作對比評定來評定材料的耐退化性。
3.術語
3.1斷裂強力:試樣在拉伸測試中被拉至斷裂時作用于試樣上*大的力。
3.2脹破強力:在規定條件下,以一個垂直于織物表面的力作用于織物,使其破裂所需的壓力或壓強。
3.3色牢度:材料暴露在加工、測試、儲存或使用中可能遇到的各種環境中的耐顏色變化,或染料向鄰近材料轉移的能力。
3.4輻照度:波長的函數,單位面積的輻射功率,單位為瓦特每平方米(W/m2)。
3.5輻照量:輻照度對時間的積分,單位為焦耳每平方米(J/m2)。
3.6輻射能:以各種波長的光子或電磁波形式在空間傳播的能量。
3.7輻射通量密度:通過試樣的輻射能的流動速率。
3.8輻射功率:每個單位時間放射、轉移或者接受的輻射能量。
3.9光譜能量分布:放射出的輻射能在不同波長跨度內的能量變化。
3.10光譜透射率:波長的函數輻射能經過給定的材料后,其中未被材料吸收的能量占總入射能量的百分比。
3.11紡織品測試用標準大氣:溫度保持在21℃ ±1 ℃ 、相對濕度保持在62%±2%的空氣環境。
3.12撕破強力:將織物上已有的切口*撕裂時所需要力的平均值。
3.13總輻照度:在一個時間點上,所有波段里輻射功率的總和,單位為瓦特每平方米(W/m2 } 。
3.14氣候:在給定地理位置的氣候條件,包括日光、雨水、濕度和溫度等因素。
3.15耐氣候:材料曝曬在氣候條件下抵抗其性能變差的能力。
4.安全與預防措施
本安全和預防措施僅供參考。這些措施有助于測試過程,但未包含所有的內容。在本測試方法中,使用者有責任在處理材料時采用安全和正確的技術;須向制造商咨詢有關材料的詳盡信息,如材料的安全參數和其他建議;須向“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局”(OSHA)咨詢并*遵守其標準和規定。
4. 1在閱讀和理解生產商的說明書之后操作測試儀器,操作者有責任按照生產商的說明書進行安全操作。
4. 2測試儀器內有高強度光源,當儀器運轉時,其門必須保持關閉。
4. 3維修氛弧燈前,測試儀器關閉后必須要冷卻一段時間。
4. 4當維修儀器時,關閉“off"開關,如果可以的話從墻上拔去電源插座,確保機器前置面板上的主電源指示燈是熄滅的。
5.使用和限制條件
5.1本測試方法得到的結果并不等同在戶外環境得到的結果,除非對一給定材料建立了數學相關性且協議雙方達成一致。戶外環境受季節、地理位置和地形而改變,因此,戶外環境下曝曬的結果也會相應的改變。在相同的環境下不是所有材料都會受到相同的影響。本測試方法中描述的耐氣候性測試儀器是令人滿意的,它們被廣泛應用于紡織材料的商業驗收測試中。買賣雙方應根據以前的數據和經驗來決定選用哪一種類型的儀器。不同生產商提供的耐氣候測試儀器的光譜分布、噴水、空氣和濕度傳感器的位置、測試箱的尺寸可能會有明顯的不同,這會導致得到不同的測試結果(參見16.1-16.8)。因此,不同生產商生產的儀器,不同尺寸的測試箱和不同的氛弧燈得到的數據不能互換,除非確定了它們之間的某種數學相關性并達成一致。AATCC RA64委員會目前沒有在不同測試儀器之間做對比測試。
5.2當使用本測試方法時,協議雙方對合理的測試程序達成一致,并結合光源、濕度和潤濕效果。所選擇的循環程序要反應出與材料使用的季節、地理位置和地形等預期的環境條件(見方法1,7.2.1)。
5.3當使用本測試方法時,要選用一個參此標準,其在規定的曝曬后特征值的變化是已知的。
5.4協議雙方達成一致時,也可采用其他耐退化性的測試程序。
6.儀器
6.1可使用不同型號的氛弧測試儀器,但測試儀器須是由耐腐蝕材料制造的,并能自動控制輻射度、濕度、箱體空氣溫度和黑板溫度計或黑板標準溫度計的溫度。
6.2氙弧燈光源.氙弧燈測試儀使用長石英內置氛弧燈作為輻射源,發出從低于270nm的紫外光譜到可見光譜,再到紅外光譜的輻射。當氙弧少為同樣的通用類型,在某些不同尺寸和類型的儀器中,要使用不同功率范圍的不同尺寸的氙弧燈。在不同的型號中,試樣架隨著氙弧燈的尺寸和功率范圍而變化,以使在340nm下測得的放在標準試樣夾中的試樣表面的輻照度為0. 35 W/m2。根據測試循環方法(見7. 2. 1 -- 7. 2. 4 ),選擇其中的一個測試程序來操作氙弧燈測試儀。
6.2.1濾光片.為使氙弧燈能模擬地球日光,必須使用濾光片過濾短波長的紫外光輻射。此外,也可以使用濾光片濾去紅外光輻射,防止對試樣不存在的加熱,這種加熱能夠導致熱退化,而在戶外曝曬中是沒有的。
氨弧燈儀器應配備日光濾光片,以提供適當的光譜。日光濾光片應該滿足附錄A所規定的相對光譜能量分布的要求。
6.2.2遵守氛弧測試儀生產商的保養說明。參閱注釋部分以了解測試儀器的細節和供應商細節,除非有其他規定。控制輻照度,使得在340nm處的輻照度為(0. 35±0. 01)W/m2/nm,或300-400nm處的輻照度為(40 f±1. 5 } W/m2。根據測試循環方法(見7. 2. 1-7.2.4),選擇其中的一個測試程序來操作氛弧燈測試儀。
7.側試循環確定
7.1測試循環的確定是由*終使用的影響因素,尤其是氣候條件影響因素來確定的。但并非所有材料在相同環境下受到的影響是相同的。任一測試循環得到的結果不能代表其他測試循環或者其他戶外氣候測試的結果。對某一地理位置獲得的加速測試因子不一定適用于任何其它地理的位置。但是,某些測試循環已經用于就測試相關循環將類似的氣候歸類。
7.2測試材料的特性有助于選擇合適的測試循環,包括紫外曝曬、潤濕、潤濕時間和溫度。儀器必須配備連續光譜監控裝置,控制在340nm處的輻照度為(0.35 ±0.01)W/m2/nm,或300一400nm處的輻照度為(40 1 I. 5 } W/m2,除非有其他規定。對于紡織材料,可以選擇以下測試循環方法。
7.2.1方法1。這一測試循環用于模擬亞熱帶氣候,比如南佛羅里達州,120min循環,僅90 min曝曬,相對溫度70%±5%,交替30min的光照和噴水,黑板溫度77℃士3 ℃(170±5)。
7.2.2方法2。這一測試循環用于模擬亞熱帶氣候,比如南佛羅里達州,當供水系統受到限制時:120min循環,僅60min曝曬,相對濕度70%士5%,交替60min的黑暗,黑板溫度77℃土3 ℃(170°F±5°F),不噴水。
7.2.3方法3。這一測試循環用于模擬半干旱氣候,比如亞利桑那州的菲尼克斯,連續光曝曬,無噴水,黑板溫度77 °C±3°C(170°F±50°F),相對濕度27%±3%。
7.2.4方法4。這一測試循環用于模擬溫和的氣候,比如俄亥俄州的哥倫布,120min循環,僅102min曝曬,相對溫度SO%±5%,交替18min的光照和噴水,黑板溫度63℃土3 °C ( 145°F±5°F)。
7.3使用這些循環并不意味著是一種加速氣候測試方法。本測試方法不局限于使用這些循環方法。
8.參比標準
8.1參比標準必須確定并由協議雙方達成一致。只要已知其強力老化速度或顏色變化,任何合適的織物材料均可作為參比標準。參比標準必須與測試樣同時曝曬。對于采用噴水的測試循環方法,參比標準不能顯示出任何由于噴水引起的性質變化。采用參比標準來測定計時的儀器和測試程序的偏差。如果曝曬參比標準的測試結果與已知的標準數據相比超過10%,需*檢查儀器的操作條件,并糾正任何故障及缺陷,然后重新測試。如果數據偏差仍超過10%而又無明顯的儀器故障,那么有可能參比標準出了問題,應對參比標準重新評定。
8.2如果色牢度是的評級標準,則AATCC 16“耐光色牢度”中規定的藍色羊毛標準對無噴水的測試循環方法可以接受。但是,由于任何一種方法與其他方法測得的藍色羊毛標準的褪色級數可能不一致,必須謹慎使用。
8.3目光評定。等同于4級變色灰卡或I.4藍色羊毛標準。
8.4儀器測量。對于第5批次的AATCC藍色羊毛標準L4,按照AATCC評級程序6“儀器色差評級”測得其變色值為(1. 7±0.3 ) CIELAB。對于其他批次的AATCC藍色羊毛標準L2,按照AATCC評級程序6測得的變色CIELAB值等于該藍色羊毛標準校準證書中的值。
AATCC的褪色單元(AFU)和AATCC藍色羊毛標準等量的曝曬量見表1。
注a變色為(1. 7±0.3) CIELAI3褪色單位或AATCC變色灰卡的4級。b用玻璃后的日光法和連續光照的氙弧法進行試驗確認的值,其它的數據可以計算得出(見AATCC TM16的注釋32. 18)。
9.試樣準備
9.1試樣數量。被測材料和以確保精確度的參比標準都應使用同樣的試樣(見16.9)。
9.2織物試樣尺寸(原始狀態)。這些給出的尺寸作為通用指導,在大多數情況下,足以滿足評定的需要。某些材料曝曬后可能表現出尺寸變化,儀器生產商、物理測試儀器和所需要的重復試樣的數量將影響所需的樣品的尺寸。應該核查13.3中規定的測試程序,自所需的退化測試(見16.10)。為了盡可能的減少樣品差異的影響,從樣品中隨機抽取兩個試樣,一個用來曝曬,另一個用作控制測試(不曝曬)用作經向測試的每一對試樣含有相同的經紗;用作緯向測試的每一對試樣含有相同的緯紗。平行于經向剪取的兩對試樣不含有相同的的經紗;平行于緯向剪取的兩對試樣不含有相同的的緯紗。按照以下測程序剪取試樣:
9.2.1斷裂強力。當使用條樣法時,剪取試樣大小至少125px x 500px ( 2英寸x8英寸),長邊平行于經向或機器方向,除非另有說明;當使用抓樣法時,剪取試樣大小至少325px x 450px。
9.2.2脹破強度。剪取試樣大小至少375px)375px (6英寸x6英寸)。
9.2.3舌形法撕破強力。剪取試樣大小250px x 575px ( 4英寸x9英寸),短邊平行于經向
或機器方向,除非另有說明(見16. 11和16. 12)。
9.2.4埃爾門道夫(Elmendorf }撕破強力剪取試樣大小至少250px x 325px (4英寸x5英寸)長邊平行于經向或機器方向,除非另有說明(參見16. 11和16. 12)。
9.2.5梯形法撕破強力。剪取試樣大小至少250px x 450px (4英寸x7英寸),長邊平行于經向或機器方向,除非另有說明(參見16. 11和16.12)。
9.2.6色牢度。剪取試樣大小至少75px x 150px(1. 2英寸x2.4英寸),確保測試曝曬面積不少于75px x 75px(1. 2英寸x 1. 2英寸),而且面積與未曝曬區域的面積一樣。
9.2.7為了防止試樣散邊,可以在試樣的邊緣涂上環氧樹脂或者類似的樹脂。
9.2.8對每一試樣做好標記,標記要使用能抵抗測試環境條件影響的材料。
9.3安裝。
9.3.1將試樣安裝在開放的試樣夾上,試樣放置于箱體中,箱體背面沒有背襯,除非另有說明(見16 13)。
9.3.2織物。確保試樣平整地固定在試樣夾,無卷邊,試樣背面可以縫合在紗網背襯上。
9.3.3紗線。將紗線卷繞到一個長度至少為375px (6英寸)的框架上,只有直接面對輻射能的部分紗線用來測試斷裂強力,可以測試單紗或絞紗。當測試絞紗時,紗線必須緊密卷繞到框架上,長度為2. 125px ( 1.0英寸)。控制樣的紗線根數和曝曬試樣的紗線根數需相同。曝曬結束后,在拆開試紗之前,用一個寬2. 0 cm(0. 75英寸)的遮物或者其它合適的膠帶,將面對光源的那部分紗捆在一起,使這些紗線緊密地排列在曝曬架上。
10.調濕
10.1曝曬結束后,將所有試樣,包括測試樣控制樣,一起置于ASTM D 1776“紡織品調濕和標準大氣”規定的條件下直至調濕平衡,一般為在2h內。樣品連續稱重,其質量變化不超過0. 1%時為達到了調濕平衡狀態。通常,一般應用中,企業以原樣開始進行調濕至達到平衡。
10.2在實際測試中,一般不會頻繁地稱重來決定紡織材料是否已達到調濕平衡。有一種程序,在出現爭議時不被接受,但是例行的測試是足夠的,即:在測試前將試樣置于標準大氣下合理的放置一段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24h一般是可以被接受的,然而,有些纖維或整理可能從原樣開始調濕時表現出緩慢的調濕平衡速率,當已知這種情況時,可按照ASTM D 1776規定的程序進行預調濕。
11.儀器的準備、維護和校準
11. 1將測試儀器安裝在溫度和相對濕度可以得到控制的房間里,這樣會盡可能的減少因為空氣變化產生的影響。
11.2在開始每一次測試前,確保測試儀器已經校準,并在生產商要求的范圍內。與儀器相連的曝曬裝置(即光監控系統、黑板溫度計、箱體空氣傳感器、濕度控制系統、紫外線傳感器和輻射計)需要進行周期性的校準。只要可能,校準應溯源至國家或國際標準。校準時間表和程序應參照生產商的說明。
11.3氙弧燃燒器或濾光片的老化可能導致光源光譜的改變。燃燒器內部或外殼的灰塵及其它殘留物的堆積,也會造成光源光譜的改變。
11.4當濾光片出現裂痕、碎片或顏色變化或成為乳白色時應更換。根據生產商建議的時間周期更換氙弧燈管和濾光片。
11.5黑板傳感器元件顯示的是吸收輻照度減去通過傳導和對流發散的熱量。要使黑板的正面處于良好的條件下。盡管其表面涂有高質量的整理劑,但當曝曬在耐氣候裝置中時也會老化。因此,應使用高級汽車蠟進行周期性的清潔并擦亮。保留一塊備用的對比黑板單元以周期性校準使用的黑板單元。當使用的黑板單元與對比單元進行比較,超出測試程序設定的極限值時,應重新拋光或更換。
11.6對于含有噴水的測試程序,使用總固體含量小于17mg/kg的去離子水、去除礦物質水或者蒸餾水,*好固體含量在6一8 mg/kg,以盡可能減少在試樣上的沉淀物,水的pH值保持在7.1。采用不銹鋼或其他運輸裝置,不會對水造成污染。保持進人測試箱體的水溫在16℃±5 ℃.
11.7確保測試過程中水、電供應達到生產商供給儀器所規定的詳細說明,確保能達到設定的黑板溫度和相對濕度。
11.8按照所選擇的測試方法控制測試環境。
11.9編程序或調節儀器使其提供連續的日光測試。用裝有材料的試樣夾和黑板溫度計裝滿試樣區域。材料是用來模擬曝曬測試中測試箱體內的氣流運動,而不包含實際的測試樣。用與材料同樣的擺放方式將黑板溫度計置于試樣轉筒或試樣架上。按照生產商的說明操作和控制測試儀器。依照這種方式操作儀器并調節箱體的溫度和相對濕度控制,使達到所需的溫度和相對濕度。
11.10在可控條件下儀器運轉60min后關閉,并從試樣架上取出測試材料。
12.操作程序
12.1按照7.2規定的編程氙弧燈測試儀器以獲得規定的測試條件。
12.2根據儀器生產商建議,將已裝好試樣的試樣夾置于試樣架上。確保所有的材料都足夠的支撐并垂直的同軸排列。材料靠近或遠離光源任何的距離,即使很小的距離,也可能會導致試樣之間退化的差異。試樣架必須填滿,當測試樣的數量不足以填滿試樣夾時,可使用其它的材料填滿試樣架。
12.2.1對于單股試樣,其長度超過575px (9英寸)時,將其置于曝曬區的位置。
12.3不論機織物、針織物還是非織造織物,確保測試樣通常的正面直接曝曬在光源下。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沒有曝曬材料的正面,要在報告中注明。
12.4對于采用噴水的測試循環程序,確保噴出的水流細而巨能均勻的分布在試樣曝曬面上。
12.5用合適的一記錄儀監控曝曬測試箱體內的條件(選擇性)。
12.6連續操作測試儀器直至所選擇的曝曬測試完成,當需要更換燈管或濾光片時可避免不必要的延誤,保持連續的曝曬時間,因為這種延誤會導致結果的變化或者造成錯誤的結果。
12.7為確保測試樣表面接受的輻射能總量一致,重新依次排列試樣,使得每一試樣在每一位置獲得同樣的曝曬時間。當曝曬間隔不超過24h時,將每一試樣擺放在離氨弧燈軸心等距離的位置。每曝曬250h后旋轉測試樣。如果協議雙方同意,也可采用其他的測試方法以達到均勻一致的曝曬。
12.8根據生產商的建議更換濾光片,或當濾光片有明顯變色、或出現乳白色時更換濾光片,無論那種現象先發生。
12.9對每一次測試循環需運轉儀器至少7天的曝曬。
12.10當曝曬循環結束后,從曝曬架上取出參比標準和測試樣,將它們轉移至紡織品測試標準大氣下,進行協議要求的物理性測試。
12.10.1如果試樣從試樣架上取下時是濕的,那么先在周圍實驗室條件下或者在溫度不超過71℃的環境下將試樣在無張力狀態下干燥,然后再轉移至調濕的大氣中。在物理測試或者色牢度評定前,浸濕未曝光的參照標準(參比標準)和保留的未曝光的原樣。用與測試樣相同的干燥衣調濕條件下處理它們。
13.評級
13.1通過以下的一種或多種步驟,參照參比標準,評定材料的耐久性或者耐退化性。
13.1.1剩余強力百分率或損失強力百分率。經規定的曝曬時間后,記錄材料的剩余或損失強力百分率(斷裂、撕破和脹破強力)
13.1.2殘余強力。記錄材料的初始和*終的強力值以及所有其它相關的數據
13.1.3根據協議一致的參比樣或標準。
(a)滿意。在材料標準規定的曝曬時間下,與參比標準相比具有相同的或更好的耐久性。
(b)不滿意。在材料標準規定的曝曬時間下,比參比標準更差的耐久性。
13. 2可以在曝曬前準備試樣,但*好是在曝曬以后準備測試樣(見16.7)。對每一次測試樣和控制樣以及曝曬的和未曝曬的試樣,通過裁切試樣等手段,按照各自規定的測試程序準備試樣(見13. 3)。
13.3物理性能。用以下一種或者多種測試方法,測試織物性能的變化。
13.3.1按照ASTM D 5035“紡織品的斷裂強力和伸長率(條樣法)”,采用規定的合適的程序測試織物的斷裂強力。
13.3.2按照ASTM D 2256“單紗斷裂強力和伸長率測試方法”來測定紗線的斷裂強力。
13.3.3按照ASTM D 3787“針織物脹破強力試驗方法一等速鋼球脹破法(CRT}”來測定織物的彈子頂破強力。
13.3.4按照ASTM D 37$6“針織物或非織造布的液壓脹破強度一膜片脹破強度測試儀法”來測定織物的膜片脹破強度。對于脹破強度小于或等于200g/每平方英尺時,選用C型測試儀;對于脹破強度大于200g/每平方英尺時,選用A型測試儀。
13.3.5按照ASTM D 2261“舌形法(單舌)測試織物撕破強力(CRE拉伸測試儀)”來測定單舌撕破強力。
13.3.6按照ASTM D 1424“落錘式撕裂儀( Elmendorf)測試織物的撕破強力”來測定埃爾門道夫(Elmendorf}撕裂強力。
13.3.7按照ASTM D 5587“梯形法測試織物撕破強力”來測定梯形撕破強力。
13.3.8按照AATCC評級程序6“儀器顏色測量程序”來評定AATCC耐光色牢度標準的顏色變化。
13.3.9對不同的重復試樣的數據計算其平均值,或進行適當的統計處理。如果可能,相對于原來的強力和顏色,記錄曝曬后的斷裂、撕破或者脹破強度保留值的顯著值或色牢度數值。適當的記錄未曝曬試樣和曝曬試樣在斷裂點或者在力一伸長率曲線上的某一點的伸長率特性,因為這些時常是重要的輔助信息(見16. 15 } 。
14.報告
14.1測試報告中包括測試儀器的類型(包括型號、系列號和生產商名稱)、曝曬程序、曝曬時間、樣品旋轉時間表、輻照度、黑板溫度、箱體空氣溫度、相對濕度、黑板溫度是否由環境(箱體空氣)或者黑板控制以及供應水的類型。
14.2報告測試織物強力儀器的型號、材料組成(纖維類別),織物的曝曬面(若織物正反面纖維不同時)以及織物整理劑的性質。如果知道,注明織物重量,用歲mz ( oz/yd2)表示。
14.3報告與本測試方法或者參比標準性能的任何偏離。
14.4報告每一性能的評級和相關數據。
14.5報告儀器測試的操作時間表。
15.精確度和偏差
15.1精確度
15.1.1 CIE △E顏色變化測試(見表2)。四種涂層織物樣品(土工紡織樣品),每種取5個重復試樣,依據AATCC 169一1991,采用Ci65氣候測試儀進行測試。測試周期包括90min的光照,然后進行30min的光照和水噴淋,黑板溫度70℃±3℃、相對濕度55%±5%,測試樣不旋轉。
表2 CIE △E顏色變化測試
CIE △E*
15.1.2拉伸強力測試。樣品曝曬之前或之后對樣品進行拉伸測試,在340nm下,用曝曬量分別為409. 5 kJ/m2、819kJ/m2,和1228kJ/m2(325h,650h和975h)。測試方法為ASTM D 1682,2英寸條樣測試。
測試儀器:Instron Model 1000
量程:1000磅
滿刻度負荷:100磅、200磅、500磅、1000磅
十字頭速度:12英寸/min
計量長度:7. 150px ( 3英寸),每個樣品每方向各取試樣數5
測試方向:儀器方向
I5.2偏差。沒有一個可以測定紡織品材料耐氣候性真值的仲裁方法。用于驗收測試的氙弧燈曝曬偏差是不能測定的,因此這種方法沒有已知偏差。
16.注釋
16.1水冷測試儀器,如下面的16. 3一16. 5所述,一套水冷卻系統,可用于三個測試箱體的尺寸和不同的瓦特容量,適用于本測試方法。
16.2 1A型測試箱體,一個氙弧燈人造耐氣候儀器,包括一個水冷氛弧燈(長弧)輻射能光源,位于一個直徑為2400px ( 37. 75英寸)的立式試樣架的中心軸上。
16.3 1B型測試箱體,一個氙弧燈人造耐氣候儀器,包括一個水冷氛弧燈(長弧)輻射能光源,位于一個直徑為64. 200px ±0. 75px ( 25. 5英寸±0. 125英寸)的斜形試樣架的中心軸上。
16.4 1 C測試箱體,一個氙弧燈人造耐氣候儀器,包括一個水冷氛弧燈(長弧)輻射能光源,位于一個直徑為1275px 1 0. 75px ( 20英寸±0. 125英寸)的立式試樣架的中心軸上。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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