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機平臺燈適用于海上固定式或移動式直升機平臺,向直升機飛行員傳達視覺警告信號,識別直升機平臺狀態;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IIa/IIb/IIC類爆炸性氣體環境的1區、2區場所;適用于21、22區可燃粉塵環境;適用于T1-T6溫度組。
直升機平臺燈屬于直升機平臺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直升機平臺識別燈,包括光源、保護層、導光層和反射層。識別燈固定在直升機平臺助航標志的外輪廓上。光源為LED燈,LED燈嵌入直升機平臺的甲板內,LED燈的發光部分對準導光層,LED燈與外部電源電連接,保護層位于導光層下方,導光層位于反射層下方,導光層底面印有導光點,保護層為高硬度鋼化玻璃層,導光層為高透亞克力層,反射層表面涂有熒光層,目的是解決現有海上直升機平臺投射燈刺眼,效果差的問題。
直升機平臺燈采用LED光源技術,使用壽命10年以上。燈罩采用PC材料注塑成型;該產品可為飛行器提供跑道邊界位置,發出單向白/黃燈信號,清晰標示跑道邊界位置。
1、禁止使用標稱電壓以外的電源電壓,否則會損壞設備;
2、設備出現故障時,請勿自行拆卸,以免造成人身傷害;
3、操作完畢后,安裝人員應檢查設備電源線的防水處理是否良好,固定螺絲是否擰緊;
4、非人員不得擅自維修設備,以免擴大故障造成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