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一、產品簡介
TAG8800衛星高壓無線語音核相儀用于遠距離(相距300米~800千米)核對高壓相位是否同相,相序顏色是否標注正確。也可用于近距離并網或環網核相。儀器適合1V~220KV輸電線路帶電作業和二次側帶電作業,具有高壓驗電功能。
儀器采用無線傳輸技術,操作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克服了有線核相器的諸多缺點。儀器采用GPS授時技術,兩臺(或多臺)儀器可以相隔幾百公里核相。儀器采用低功耗藍牙技術與手機APP建立連接,兩臺(或多臺)儀器可以通過兩臺(或多臺)手機相互通訊,所有的數據交互都在自建的服務器上完成。
二、工作原理
發射器可以判斷線路是否帶電,測量線路相位和頻率,并將測量數據發送給主機,主機由GPS授時后同時測量,計算兩臺主機相位差值即為兩線路相位差值,判斷兩線路同異相。
儀器測量原理的核心是兩主機同步測量的時間差異,采用GPS授時將兩主機的時間同步,其同步差異小于10納秒。由此引入的相位誤差小于0.1度。
三、安全事項
1、現場測試時,應按電力部門高壓測試安全距離標準進行操作。
2、標準配置絕緣桿3米,對應電壓等級為 ≤ 220kV。如測量線路電壓高于220KV時,請使用長度大于3米的絕緣桿。
四、技術參數
1、相位差準確度:誤差≤5°。
2、頻率準確度:±0.1HZ。
3、電壓測量范圍為1V~220KV。
4、發射器和接收主機的大傳輸視距約100米。
5、結果判斷(同相、異相)采用*標準,相位差≥30°為異相,相位差<30°為同相。
6、兩GPS主機測量距離300米~800千米。
7、根據GPS信號強弱自動切換GPS模式和授時模式。
8、真人語音提示測量結果和操作步驟。
9、302*240彩屏同時顯示線路相位差、頻率、矢量圖、電池電量、測量時間、經緯度、衛星數量、GPS信號強度等信息。
10、無操作1小時自動關機。
11、發射器和接收器均內置可充電鋰電池,且電池可拆卸更換。
12、主機電池容量為2600mAH,發射器電池容量為350mAH。
13、高壓測量時泄漏電流<10uA。
14、發射器工作功耗<0.1W,接收主機工作功耗<0.3W。
15、工作環境:-35℃--- +45℃ 濕度≤95%RH。
16、儲存環境:-40℃--- +55℃ 濕度≤95%RH。
17、整機重量:約11KG。
18、儀器包裝尺寸:長89cm*寬26cmm*高11cm*2個
武漢華頂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編制
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長沙市衛星高壓無線語音核相儀*長沙市衛星高壓無線語音核相儀*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