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應用領域
1.HDPQ-60可廣泛地應用于輸配電、電力電子、電機拖動等領域。
2.測量分析公用電網供到用戶端的交流電能質量。
3.應用小波變換測量分析非平穩時變信號的諧波。
4.測量分析各種用電設備在不同運行狀態下對公用電網電能質量。
二.儀器特點
1.安全可靠
電壓輸入采用高電壓隔離模塊(2000V、響應時間≤2μS,電流輸入采用交電流鉗(0~50KHz,0~5Arms)使輸入信號和測量系統安全隔離。這樣不僅使HDPQ-60在使用上安全、可靠和方便,而且大大提高了HDPQ-60的抗干擾能力。
2.使用方便
便攜式結構,尺寸小、重量輕、一個人即可攜帶儀器到現場測試;內置高性能鋰電池,在無外接電源的情況下可連續工作8小時。
3.精度高
符合國標B級儀器要求。對諧波、三相不平衡度均采用基準算法,無近似計算,采用高精度A/D(16 位),同時采樣,采集速率12.8 kHz。
4.軟件功能強
采用DSP+ARM+CPLD 內核,處理速度快,軟件功能豐富,使HDPQ-60適用于復雜的測試工作和數據處理工作,大大提高了測試效率和水平。
5.測試參數多
系統頻率、電網諧波、三相電壓不平衡度、電壓偏差、電壓基波有效值和真有效值、電流基波有效值和真有效值、有功功率、無功功率、視在功率、2-50次諧波、真功率因數等全部電能質量五大國標規定的參數。
6.USB接口保存數據
提供USB接口,便于存儲數據到U盤、與筆記本電腦進行通訊傳輸數據。
7.諧波判斷
實時判斷當前測試的電壓諧波、電流諧波數據正常或超標。
8.后臺管理分析軟件
電能質量管理分析軟件是一套電能質量的后臺管理分析軟件,運行于WIN9X/2000/XP/NT 操作系統。詳細介紹參照軟件使用說明書。
9.時實打印
配置微型熱敏打印機,能夠隨時打印現場實時測試數據。
三.技術指標
1.頻率測量
2.測量范圍:45~55Hz,中心頻率50Hz,測量條件:信號基波分量不小于80%F.S.
3.測量誤差: ≤0.02Hz
4.輸入電壓量程:10V-900V
5.輸入電流量程:5A,其他量程可以根據用戶要求選配
6.基波電壓和電流幅值:基波電壓允許誤差≤0.5%F.S.;基波電流允許誤差≤1%F.S.
7.基波電壓和電流之間相位差的測量誤差:≤0.5°
8.諧波電壓含有率測量誤差:≤0.1%
9.諧波電流含有率測量誤差:≤0.2%
10.三相電壓不平衡度誤差:≤0.2%
11.電壓偏差誤差:≤0.2%
12.功率偏差:≤0.5%
13.工作時間:內部電池可以連續工作8小時
更多產品咨詢請訪問武漢華頂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長沙市三相電能質量測試儀*長沙市三相電能質量測試儀*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