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一:產品簡介
HDJZC型計量裝置綜合測試系統是為用電檢查管理、計量所等部門的用電稽查工作需要,開發研制的產品。該產品為現場診斷10KV及以下配電系統用戶電能計量準確性,杜絕電量非法流失,提供了多功能測試手段。為安全用電、合理計量提供了可靠保證,為防竊電工作提供快捷、可靠的測試依據。
構成本測試儀有兩部分組成,即主機部分和分機部分,基本配置:主機1臺,分機2臺(多6臺)。設備采用高精度、寬量限電壓互感器和精密鉗型電流互感器,六路24位高速A/D對三相電壓、三相電流同步采樣,并利用數字技術進行精度補償設計,檔位無需切換,全量程滿足精度要求。
HDJZC型計量裝置綜合測試系統采用寬溫液晶及工業級器件,保證設備適應不同的季節和天氣,測量準確;采用超寬量限電源,正常工作輸入電壓為40~450V,輸入線電壓可達660V歷時30分鐘無損壞,防止誤接線造成對儀器的損壞。采用進口無線通訊模塊,誤碼率低,功耗小,通訊速度快。
二:技術參數
2.1主機性能指標
1 功耗:小于8VA;
2 工作電源:高容量鎳氫充電電池供電,一次充電可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
3 主機、分機之間無線通訊距離:空曠地帶保證10km,城區保證2km內可靠通訊
4 工作溫度:-20~50℃
2.2分機性能指標
1 電壓測量范圍:AC 40~450V
2 鉗型電流互感器檔位:5A、25A 、1000A
3 頻率測量范圍:45~55Hz
4 相位測量范圍:-180~+180°
5 整機準確度等級:0.5級(0.3級)
6 工作電源:AC 30~450V,取自測量回路;
2.3主機功能
1 在不停電、不打開高壓計量箱、不與高壓線路接觸的的條件下,接受高壓側電能表脈沖,按照操作員所設定的測量周期向分機發出起始及終了指令,并根據主機計算的高壓測算定電能及所傳送的低壓側實測電能計算高供高計配電計量回路綜合誤差。
2 現場打印高供高計綜合誤差和各配電變壓器二次側電參量。
3 可存儲500塊表的檢測數據,包括綜合誤差各分機傳送的電參量。
4 配備計算機數據通訊管理軟件,提供現場檢測數據的存儲、查詢、打印報表等功能。
2.4分機功能
1 可單獨使用,在不停電,不改變計量回路接線的條件下,檢測各低壓計量裝置綜合誤差(含接線、電能表誤差、CT變比及角差引起的誤差)
2 測量配電變壓器二次側的電壓、CT一次電流和二次電流、有功功率、相位角、功率因數及頻率;
3 直觀顯示配電變壓器二次側三相電流、電壓的向量圖,并提示計量裝置接線錯誤類型;
4 同時測量低壓計量裝置的三相CT變比、極性、變比誤差和角差(定性測量);
5 檢測計量裝置的電能表誤差;
6 校核電能表常數;
7 可根據變壓器型號自動加入變壓器的空載損耗和負載損耗;
8 檢測低壓計量裝置分相綜合誤差或電能表誤差;
9 在只使用小量程鉗型電流互感器情況下,分機向主機傳送算定的CT一次電能值,檢測包括CT在內的綜合誤差;
10 可存儲200塊表的檢測數據,包括電表信息、電壓、電流、相位、功率、功率因數、向量圖等;
11 可選配計算機數據通訊管理軟件,提供現場檢測數據的存儲、查詢、打印報表等功能。
注:1臺主機圖片,2臺分機圖片;主機不加鉗子,每臺分機加3只大鉗子和3只小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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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長沙市計量裝置綜合測試系統*長沙市計量裝置綜合測試系統*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