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一.產品概述
HDTF變頻串聯諧振試驗成套裝置是武漢華頂電力設備有限公司開發的一款為10kV電壓等級電力設備進行高壓預防試驗的一款經典配置,這套設備可以完成10kV的變電站所有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并且方便攜帶,只有兩節電抗器,一個手提式操作箱,一臺變壓器,一臺分壓器,可對電纜、高壓開關、避雷器、母線、絕緣子、互感器、電力變壓器等做預防性試驗,如現實中電纜長度達到20米以上,工頻耐壓無法升壓使電纜做預防性耐壓試驗,所以需要經過諧振,計算出在一定長度的電纜或大型變壓器的諧振頻率是多少,在交流情況下,使隔離變輸入諧振頻率的電壓,從而使電抗器升壓到所要達到的高壓電壓值, HDTF變頻串聯諧振試驗成套裝置采用了優質的配件的制造工藝。能適應不同的環境、氣候條件和海拔高度。是10kV變電站*的一套高壓試驗設備。也是使用廣泛的產品。
二.常規預防性試驗中被試品對象
1. 300mm2電纜長可達1km(10kV變配電站中或是風電站中長距離),電容量≤0.37μF,試驗諧振頻率為30-300Hz,試驗電壓22kV。
2. 10kV開關,絕緣子及母線交流耐壓試驗,試驗諧振頻率為30-300Hz,試驗電壓不超過42kV。
3. 10KV變壓器交流耐壓試驗,試驗諧振頻率為30-300Hz,試驗電壓28KV。
4. 4000kW/9kV電機耐壓試驗,試驗諧振頻率45-65Hz,試驗電壓15kV。
三.工作環境(電抗器下方禁有地網或是鐵板鐵網類金屬物品,不然容易燒壞電抗器)
1.環境溫度:-200C~+50 0C;
2.相對濕度:≤90%RH;
3.海拔高度: ≤3000米;
四.功能特點
1.本公司生產此裝置具有過壓、過流、零位啟動、系統失諧、高壓閃絡故障等保護功能,過壓過流保護值可以根據用戶需要整定,試品閃絡時閃絡保護動作并能記下閃落電壓值,以供試驗分析。
2.HDTF變頻串聯諧振試驗成套裝置裝置中單件重量很輕,不超過50kg,便于拖到現場使用。
3.裝置具有兩種工作模式,方便用戶根據現場情況靈活選擇,提高試驗速度。兩種工作模式操作性靈活,可根據現場情況設置成全自動模式、手動模式、自動調諧或手動調頻,手動升壓模式或自動升壓模式。
4.能存儲及時打印和異地打印數據,打印出的結果可顯示出耐壓及時間值,可在預防性試驗冊中直接粘貼測試打印結果,存入的數據編號也是數字及日期時間段,方便的幫助用戶識別和查找。
5.裝置自動掃頻時頻率起點可以在規定范圍內任意設定,當裝置已大致找到諧振頻率時,設備會自動進行微調節,同時彩色液晶大屏幕顯示掃描諧振、升壓、記時曲線方便使用者直觀了解是否找到諧振點。
6.采用了DSP平臺技術,可以方便的根據用戶需要增減功能和升級,也使得人機交換界面更為人性化。
五.系統配置
技術指標
1.額定電壓:44kV--滿足10kV開關,絕緣子及母線交流耐壓試驗;
2.輸出電壓波形畸變率:<1.0%
3.允許連續工作時間:額定條件下一次性工作30分鐘,在對電纜耐壓時,滿足連續工作60分鐘
4.裝置自身品質因數:Q>50
5.電纜試驗時滿負荷下品質因數:Q>30(與負載相關)
6.輸入電源:單相380V/220V
7.頻率調節范圍:30Hz~300Hz
8.系統測量精度:1.5%
9.裝置具有過壓、過流、零位啟動等保護功能
2、系統配置
(1)電源控制箱 1臺
額定功率:4kW;
輸入電壓:單相 380V/220V±15% 50Hz
輸出電壓:0~400V可調
輸出電壓頻率:30~300Hz, 0.1Hz步進可調,頻率不穩定度≤0.02%
輸出電流:0~10A
(2)電抗器2臺
額定工作電壓:22kV
額定工作電流:1A
額定電感量:112H
連續工作時間:60分鐘
溫 升:小于60度
工作頻率:30~300Hz
(3)勵磁變壓器 1臺
額定容量:4kVA
輸入電壓:400V/200V
輸出電壓:1.5kV/3kV/5kV
輸出電流:2.6A/1.3A/0.8A
(4)電容分壓器
電容量:2000pF
額定電壓:50kV
工作頻率:30~300HZ
(5)諧振電容器
電容量:1500pF
額定電壓:44kV
工作頻率:30~300HZ
(6)測試線及附件 1套(測試線高壓線,測試電源連接線,鱷魚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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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續運行電壓下,測量通過避雷器(或元件)的全電流和阻性電流。
4.3.1.3對整只避雷器施加工頻電壓或直流電壓,測量避雷器的工頻參考電壓或直流參考電壓及0.75倍直流1mA參考電壓下漏電流。
4.3.1.4殘壓試驗4.3.1.5局部放電試驗4.3.1.6密封試驗
本試驗需經供需雙方協商,且在避雷器裝配前進行。
4.4現場試驗
執行國標GB-50150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5.1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
6.1.6長沙市變頻串聯諧振試驗成套裝置*長沙市變頻串聯諧振試驗成套裝置*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
6.2在供貨方工廠的檢驗和監造
監造按照DL/T586-95《電力設備用戶監造技術導則》的規定執行,生產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