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QC鑄鋁防爆磁力啟動器,控制7.5KW防爆磁力啟動器,BQC-32A防爆啟動器,防爆磁力啟動器外形圖,335*200*150mm防爆磁力啟動器尺寸。
4 要求 4.1 起動器應符合本企業標準的要求,并按照規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企業標準進行制造,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 后,方可生產。 4.2 正常工作條件 符合本企業標準的起動器,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 a)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 b) 周圍空氣溫度為-20℃~+40℃,且24h內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35℃; c) 安裝地點的zui高溫度為+40℃時,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 d) 與垂直面的安裝傾斜度不超過5°; e) 在無劇烈振動、沖擊及搖動的地方; f) 在Ⅱ類含有爆炸性氣體環境場所; g) 在無滴水及其它液體浸入的地方; h) 污染等級為3級; i) 安裝類別為:Ⅱ、Ⅲ類。 4.3 結構要求 4.3.1 起動器的主腔為隔爆型結構,接線腔為增安型結構。 4.3.2 起動器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mm,爬電距離不小于10mm。 4.3.3 起動器外殼材質采用含鎂量不大于6%(質量百分比)的鑄造鋁合金制造。 4.3.4 起動器所有緊固件必須具有防止自行松脫措施。 4.3.5 起動器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必須具有防銹措施,表面不得有鍍層脫落現象。 4.3.6 起動器應設有接地螺釘,內接地螺釘M6, 外接地螺釘M8,并標注接地符號“〨”。 4.3.7 起動器外殼在明顯處應設有清晰、*性的凸紋標志“Ex”。 4.3.8 起動器ⅡB類隔爆接合面寬度L≥12.5、l≥8、接合面間隙/直徑間隙ic≤0.15;ⅡC類隔爆接合面寬度L≥25、接合面間隙/直徑間隙ic≤0.15,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過6.3μm。 4.3.9 起動器觀察窗的透明件直接膠粘在蓋開孔內,從隔爆外殼內部到外部通過膠粘接合面zui短通路不小于10㎜。 4.3.10 起動器隔爆接合面涂204-1置換型防銹油。 4.3.11 起動器外殼外表面涂淺灰色粉末漆。 4.3.12 起動器應設置銘牌及警告牌,銘牌和警告牌用黃銅板或其它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制造。 4.4 性能要求 4.4.1 起動器所使用的元件的技術性能,除符合本企業標準規定外,還應符合各自的產品標準有關規定。 4.4.2 起動器應承受50Hz、電壓2500V的工頻耐壓試驗,歷時1min(出廠檢驗歷時1S)無擊穿和閃絡現象。起動器的絕緣電阻不小于20MΩ。 4.4.3 起動器外殼zui高表面溫度不超過130℃。 4.4.4 起動器各部分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溫升極限值見表2和表3 表 2 接線端子溫升極限
接線端子材料 | 溫升極限 K |
裸銅 | 60 |
裸黃銅 | 65 |
銅(或黃銅)鍍錫 | 65 |
銅(或黃銅)鍍銀或鍍鎳 | 70 |
其它金屬 | 65 |
表3 易近部件的溫升極限
4.4.5 起動器的外殼應承受7J、透明件應承受4J沖擊能量的沖擊試驗,不得損壞和發生影響防爆性能的變形。 4.4.6 起動器的隔爆外殼,應進行靜壓試驗,試驗壓力ⅡB類1MPa、ⅡC類1.5MPa,時間10+2 0 S,外殼不漏水或無可能影響隔爆性能的*變形為合格。 4.4.7 起動器的塑料透明件應能承受GB3836.1-2000中23.4.7.3條耐熱試驗和23.4.7.4條耐寒試驗要求。 4.4.8 起動器的密封墊、引入裝置密封圈應采用橡膠制造,密封圈應符合GB3836.1-2000附錄D中D3.3規定的老化試驗要求。 4.4.9 起動器電纜引入裝置應能夾緊電纜,應符合GB3836.1-2000中附錄D2.3的要求。 4.4.10 起動器外殼應承受內部爆炸,應符合GB3836.2-2000中15.1.2.2規定的動壓試驗要求。 4.4.11 起動器外殼應承受GB3836.2-2000中15.2規定的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要求。 4.4.12 起動器的防護能力應不低于IP54的要求。 4.4.13 起動器在控制電源電壓的85%~110%之間任何電壓下應可靠的閉合。當不低于75%額定控制電源電壓時,處于吸合狀態下的起動器不應釋放。在觸頭磨損的情況下起動器zui低釋放電壓:對于交流(在額定頻率下)應不低于額定控制電源電壓20%;對于直流應不低于額定控制電源電壓10%。當吸引線圈電路被切斷后,可動部分必須迅速恢復到原來位置。 4.4.14 起動器的過載保護動作性能應符合表4規定。 4.4.15 起動器的斷相保護性能應符合表5規定。 4.4.16 起動器必須具有短路保護功能,可在三相主電路中接入斷路器或熔斷器來實現,其分斷能力為額定電流的10±20%倍. 表4 起動器的過載保護動作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