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排放補償 水處理行業迎政策陽春
水污染治理“增減掛鉤”
據環保部有關人士透露,所謂的控制單元內的排放補償制度,是指根據不同控制單元的類型,在該控制單元內,對新建工業項目實施嚴格的水污染排放“等量置換”或“倍量替代”的一攬子制度安排。
控制單元是水系與行政區相結合的水污染防治區域概念。在已頒布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中,根據流域自然匯水特征與行政管理需求,重點流域共劃分37個控制區、315個控制單元。其中,根據各控制單元水污染狀況、水環境改善需求和水環境風險水平,確定118個優先控制單元,在這118個優先控制單元中,又分成水質維護型、水質改善型和風險防范型3種類型。
例如,水質維護型控制單元內的新建工業項目,可以實施等量置換制度,即新建工業項目如涉及污水排放,必須要先通過關停、治理等手段,騰挪出等量的排放指標后方可上馬;而水質改善型和風險防范型控制單元內,涉及污水排放的新建工業項目,必須騰挪出一倍或多倍的排放指標后方能獲得批準。
“這個制度有點像國土領域的增減掛鉤,也有點像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總量控制。”有業內專家形象比喻。實際上,“分區控制,突出重點”一直是《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主要原則。根據該原則,要根據各流域、控制區及控制單元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水環境問題,提出不同的防治要求。
在流域層面,要重點統籌水污染防治的宏觀布局,明確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點和方向,協調流域內上下游、左右岸各行政區的防治工作。在控制區、控制單元層面,則是落實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標、任務、項目和措施。
業內人士分析,如果上述制度安排zui終真能體現在行動計劃中,zui有可能的就是在優先控制單元內試點。
第三方運營或迎政策陽春
“總量控制是環境質量改善的前提和必然條件。”在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看來,對于污染已經大于其環境容量的流域,肯定要倍量補償,要不然水質怎么改善?
駱建華認為,除了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常規污染指標外,水污染還包括總磷、總氮、有機污染物等幾百項指標,“等量置換”和“倍量替代”將包含哪些“量”,各控制單元的數據又如何保證準確,這些都是制度設計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另外一個難題是,如果某一控制單元內產業結構相對恒定,那么增量部分的工業項目,只有通過淘汰落后產能等手段來置換出容量,這在地方上施行必然會遇到不小的阻力。
在駱建華看來,保障排放補償制度的落實到位的有力措施之一,是要在工業廢水治理領域大力引入第三方運營機構。第三方運營不但能提高水污染治理效果,還能防止企業偷排。
“環保部門監管幾萬個企業很難,但監管幾百個第三方運營機構就會容易很多?,F在很多工業企業不愿意引入第三方治污,就是怕沒辦法造假了。因為如果第三方機構作假,監管部門就可以黃牌警告,紅牌罰下,成本*。”
關注地下水污染,關注水處理企業
春節期間有網友爆料“家鄉當地企業將污水用高壓水井壓至地下致水污染”引發社會共鳴和媒體關注,人民日報*微博表示:除挖滲坑、滲井偷排外,有的企業用高壓泵將污水注入地下,南方一些企業甚至將污水排入地下溶洞……
主要觀點
1.地下水污染隱蔽性強,未引起足夠重視。把工業廢水排向深層地下,是相當惡劣的做法,這種做法非常隱蔽,違法成本低,但后果嚴重,禍及子孫,嚴重影響群眾的生活和健康,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癌癥村。這也暴露出水污染防治的短板,以往我們更注重地表水,而對地下水缺乏監管。
2.半數地下水遭到污染,處理難度更大。據新華網報道,有關部門對118個城市連續監測數據顯示,約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輕度污染,基本清潔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地下水由于有承壓層的存在處理難度更大,而且在地下交錯相連,與土壤接觸更為緊密,污染更隱蔽,處理的成本遠大于地表水的處理。
3.監管需要落實,美麗中國需加強監管和正視責任。其實不法企業將污水排入地下并非現在才有,2012年2月,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起因就是一家企業將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溶洞。但群眾舉報、媒體跟蹤似乎并未引起監管層的足夠重視。在地方政府追求GDP的同時,實現美麗中國的愿景需要加強監管,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
4.加強監管利好水處理企業,尤其是工業廢水處理的企業。我們認為加強監管、杜絕違法偷排,有助于水處理企業,尤其是工業水處理企業以及水質監測企業承接更多項目,此外為保障飲用水安全,飲用水尤其是家用飲水機將得到重視。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儀表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