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砝碼內校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規范砝碼校驗的操作,確保砝碼的測量精度處于受控狀態,檢驗結果真實、可靠,制定本校驗規程。
.2.0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準確度等級為M1級及以下砝碼的內部校驗。
3.0責任
3.1正確使用計量標準并負責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3.2執行計量技術法規,進行計量檢定工作。
3.3保證計量檢定的原始數據和有關技術資料的完整、真實。4. 0檢定條件
4.1標準器和其他設備標準砝碼。
檢查標準器和其他設備是否,技術狀況是否良好。4.2每四小時溫度變化不得過5C
4.3注意不混淆砝碼。砝碼除放在砝碼盒內確定的位置和放在天平秤盤上以外,不得放在任何地方。5. 0檢定項目與方法
5.1用無水乙醇清洗砝碼,然后置于輔有干燥、柔軟、清潔的真絲綢布的淺盤中,晾干,洗滌時嚴禁砝碼碰撞,M1 級的砝碼清洗晾干后即可檢定。
5.2在天平的一盤中放置高一級等值相同的標準砝碼(B),以配衡砝碼(T)置于天平另一盤中使之 平衡,隨即開啟天平記下四個連續讀數或兩次靜止點讀數,
關閉天平
5.3取下標準砝碼(B),并在此盤中放上同名義質量的被檢砝碼(A),若在置
換砝碼后,天平的平狀態被破壞,須在輕的盤中加標準砝碼(a),以恢
復其平衡,隨即記下4個連續讀數或兩次靜止點讀數,關閉天平。
5.4測定天平實際分度值,把標準小砝碼(x)放置被檢砝碼(A)盤,隨即記
下4個連續讀數或兩次靜止點讀
5.5根據測得數據,計算出砝碼測量誤差。
5.6M2級以下各級砝碼檢定:在天平的一盤中放置標準砝碼,并以配簙砝碼宣
于天平的另一盤中使之平衡,然后自盤中取下標準砝碼,放上被檢砝碼來替代
它,若此時天平失去平衡,則在較輕的一邊盤上加放允差砝碼,天平應達到平
或過平否則即為不合格。
6.0校驗結果的處理
6.1經的砝碼貼上合格標貼并填校準報告,否則為不合格,不合格根
據其實際情況做岀雛修和報廢處理,雛修后須再校準。
6.2校準記錄
校準完后需填寫校準記錄由實驗室或檔案室保存至少3年。
6.3校準周期
校準問期根據量具的使用頻率和技術指標確定,多不過1年。
7.0參考文件
丁TG9-2006《砝碼檢定規程》
丁JF1181-2007《衡器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
丁JF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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