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磅秤測試方法詳解
1 大氣壓力測試:大氣壓力在95kPa ~ 105kPa的范圍內時,電子地磅的零點示值變化不大于1d。
2 電源短時中斷測試:電源短時中斷時,電子衡器的示值誤差應不大于大允差。
3 抗電磁干擾測試:電子衡器在稱量具有磁性的載荷或被置于電磁環境中時,應能保持準確度。
4 電源電壓變化測試:分為交流和直接兩類。如衡器采用交流供電,當電壓在110VAC-130VAC范圍內時,衡器能保持準確度,即示值誤差不大于大允差。如衡器采用直流供電,當電池電壓雖然超出允許的工作范圍,但仍能正常工作時,電子衡器應保持準確度,示值誤差不大于大允差。
5 預熱時間測試:在電子衡器開機前,至少關斷電源8小時,開機后可正常工作時,立即加載砝碼至滿量程的一半,如檢測用砝碼組合不能正好構成滿量程的一半時,可采用檢測滿量程點的方法代替,在卸下砝碼衡器返回零點時,零點誤差應不大于大允差。
6 回零測試:在載荷被從衡器上卸掉,衡器回到零點時,零點的示值誤差不大于0.5d。
7 鑒別力測試:在衡器的承載裝置上加上或減去1.4d的測試載荷時,衡器的示值應產生至少1d的變化。
8 零點不確定度測試:電子衡器在零點的不確定度小于0.3d。
9 加載測試:對于不同的誤差值,相應的稱量點均必須加以測試,小秤量點、半量程點、滿量程點、大允差改變點是必須測試的量程點,同時電子衡器稱量點不能少于8個,以5000分度III級為例,20d、500d、2000d、2500d、4000d、5000d是必須測試點,補充的測試點可以選擇1500d,3000d等砝碼容易組合的稱量點,每個稱量點的誤差應不大于大允差。
10 卸載測試:對于分度數高于1000的電子衡器,卸載必須從大秤量點開始。小秤量點、半量程點、滿量程點、誤差改變點是必須測試的量程點。如分度數低于1000,卸載測試可以從半量程點開始,但加載時必須加到大秤量點,每個測試點的誤差應不大于大允差。
11 偏載測試:偏載測試在滿量程的一半進行,測試的每個位置的測試誤差應不大于該量程點大允差。
12 蠕變測試:加載衡器至滿量程,保持一小時后,記錄1小時前后的誤差,其差值應不大于大允差;對于III L 級衡器,該誤差是大允差的一半。
13 重復性測試:NTEP實驗室一般是進行多次滿量程加載和卸載測試,每次電子衡器的示值誤差應不大于大允差。
14 傾斜測試:如衡器未裝配水平指示器,衡器必須軸向方向傾斜3%-5%,并在傾斜狀態下執行偏載、加載和卸載測試,示值誤差應不大于大允差。
15 溫度影響測試:溫度測試檢測四個溫度點,常溫點(一般是20℃),衡器標注的高溫度點,衡器標注的低溫度點,返回常溫點,測試項目包括加載測試、卸載測試、蠕變測試,示值誤差不大于大允差。
16 溫度對零點的影響測試:檢測的溫度點同溫度影響測試。檢測電子衡器時,零點的自動跟蹤裝置必須停止運行或加以擺脫。該項目的誤差要求是:III L等級衡器每5℃允許變化3d,其他等級衡器每5℃允許變化1d。
17 衡器的耐久性測試:開始前,電子衡器必須執行加載、卸載測試和兩次偏載測試,然后執行 100,000次固定秤量的加載,如秤的大秤量小于100lb, 測試載荷是大秤量的一半;如秤的大秤量大于100lb但不大于500lb,測試載荷應介于大秤量的四分之一到一半;如衡器小于2000lb時,測試載荷應是大秤量的一半,但如測試載荷大于500lb時,應采用500lb作為測試載荷。在100,000次加載測試時,中間應執行至少6次加載,卸載和偏載測試,示值誤差應不大于大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