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切實保障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提高環境監測數據公信力,促進環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各項決策部署,立足我省生態環境保護需要,按照行為公正、方法科學、數據準確、服務規范的要求,堅持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努力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健全體系,完善機制。提升環境監測整體能力,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監督機制和管理制度,保證環境監測數據質量。
——多措并舉,綜合防范。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強化部門協作,規范監測行為,推進監測公開、信息公開,防范不正當干預。
——落實責任,加強監管。明確黨委和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排污單位和環境監測機構的責任,加強監管執法,加大對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建立制度完善、責任清晰、保障有力高效的環境監測數據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建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防范和懲治機制,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
二、主要任務
(四)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質量控制
健全環境監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制定科學規范的管理程序。各級各類環境監測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建立與其環境監測工作范圍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制定質量目標和質量控制方案,確保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融入環境監測工作的全過程。[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氣象局、黑龍江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排污單位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重點排污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的監測標準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制定監測方案。要依法安裝使用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定期檢定或校準,保證正常運行,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國家重點污染源信息發布平臺。自行組織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測的手工比對,及時處理異常情況,確保監測數據完整有效。自動監測數據可作為環境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的依據。[省環保廳牽頭,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落實全過程內部質量控制要求。各級各類環境監測機構和排污單位要按照國家統一的環境監測標準規范開展監測,嚴格規范質量控制,落實覆蓋布點、采樣、現場、樣品制備、實驗室分析、自動監測、數據傳輸、綜合分析和報告編制等全過程的內部質量控制要求。嚴格執行原始記錄和監測報告的三級審核制度,作為監測全程留痕和數據終身負責的依據。
[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氣象局、黑龍江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機制,強化監督檢查
建立環保與質監聯合監管通報機制。各級環保、質監部門要建立日常監督檢查機制,重點對環境監測機構開展“雙隨機"檢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和通報。完善社會環境監測服務機構信用記錄,建立公示制度和退出機制。[省環保廳、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環境監測與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建立監測與監管聯合執法快速響應機制,對環境監測數據異常區域和自動報警信息增加監測頻次和執法抽查比例,實施現場同步監測與執法,對超標排放、偽造數據等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監測,及時查處環境違法問題。[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農委、省質監局、省衛生計生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各級環保部門、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要建立和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工作銜接情況,不斷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建立雙向案件咨詢制度,統一證據標準。積極建設、規范使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逐步實現環境案件的網上移送、網上受理和網上監督。[省環保廳、省廳、省檢察院、省 ** 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統一的環境質量信息發布機制。各級環保部門要統一發布環境質量和其他重大環境信息,其他相關部門發布信息中涉及環境質量內容的,應與同級環保部門協商一致或采用環保部門依法公開發布的環境質量信息。[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質監局、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省氣象局、黑龍江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環境監測基礎能力建設,提供保障支撐
推進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各級各部門要按照《黑龍江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進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等環境要素自動監測能力建設,實現環境監測數據自動采集生成和在線傳輸上報,有效強化監測數據質量管控手段。逐步建成涵蓋全省各級各類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大數據平臺,保障生態環境監測數據互聯共享,研究符合我省實際的生態環境質量評價體系。依據《黑龍江省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試行)》,建立省級河(湖)長跨市(地)河流水質自動監測網絡,實現河流河口出水和跨市(地)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氣象局、省質監局、黑龍江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環保部門監測機構基礎條件。要落實省以下環境監測機構垂直管理,加強環境監測體系建設和監測標準化站建設,加大資金投入,滿足監測用房、儀器設備、人員隊伍、運行經費等基礎條件,保障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和考核應用。創新環境監測專業人才培養機制,強化監測技術人員專業培訓和技術考核。[省環保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規范排污企業和社會監測機構能力配備。排污企業應裝備監測和質控所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按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合理設置監測點位,由具備專業知識的專人依法開展自行監測。承擔環境監測任務的社會化監測機構應配備與監測任務相匹配的工作場所、儀器設備和技術人員,并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保證充足的質控經費投入。指導社會化監測機構提升自身的專業化運營水平,營造健康競爭氛圍,培育監測市場。[省環保廳、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環境監測管理技術應用。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衛星遙感等技術在環境監測和質量管理中的應用,通過對環境監測活動全程監控,實現對異常數據的智能識別、自動報警。開展環境監測新技術、新方法和全過程質控技術研究,加快便攜、快速、自動監測儀器設備的研發與推廣應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全面提升我省環境監測能力水平。[省科技廳、省環保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明確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責任,防范不當干預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建立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對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負領導責任。[省環保廳牽頭,各市(地)委和政府(行署)、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級環保、質監部門依法對環境監測機構負監管責任。其他各級相關部門要按行業規定和標準加強對所屬環境監測機構的數據質量管理。對存在包庇縱容環境監測機構弄虛作假等不依法履職行為的,要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牽頭,各市(地)委和政府(行署)、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監察委、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省氣象局、黑龍江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環境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采樣與分析人員、審核與授權簽字人員分別對原始監測數據、監測報告的真實性終身負責。[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省氣象局、省質監局、黑龍江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排污單位要落實自行監測數據質量主體責任。對自行監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按規定保存完整的原始記錄、監測報告,公開相關監測信息。[省環保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八)防范和懲治領導干部干預環境監測行為。研究制定我省防范和懲治領導干部干預環境監測活動的問責和約談機制。明確情形認定,規范查處程序,細化處理規定,重點解決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影響,指使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限制、阻撓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管執法,影響、干擾對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查處和責任追究,以及給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下達環境質量改善考核目標任務等問題。[省環保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嚴肅查處監測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行為。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或參與弄虛作假的,環保、質監部門及機關要依法給予處罰;對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被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時,環境監測機構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從事環境監測設施維護、運營的人員有實施或參與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破壞環境質量監測系統等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檢察院牽頭,省廳、省 ** 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嚴厲打擊排污單位弄虛作假行為。各級環保、質監部門和機關要聯合開展打擊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專項行動,加大對環境污染的打擊力度,對排污單位存在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環保部門、機關依法予以處罰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并對單位判處罰金;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強令、指使、授意、默許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省環保廳牽頭,省廳、省 ** 、省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多部門多渠道聯合懲戒。各級環保部門要將依法處罰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企業、機構和個人信息向社會公開,并納入黑龍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同時將企業違法信息依法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和信用黑龍江網站予以公示,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社會監督。廣泛開展宣傳教育,鼓勵公眾參與,完善舉報制度,將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監督舉報納入“12369"環境保護舉報和“12365"質量技術監督舉報受理范圍。充分發揮環境監測類社會組織的作用,推動行業自律。[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有關要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對環境監測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環境監測發展改革、機構隊伍建設等問題,保障監測業務用房、業務用車和工作經費,切實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各地各部門落實本實施方案情況將作為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省委組織部、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監察委等有關部門要統籌落實責任追究、項目建設、經費保障、執紀問責等方面的事項。
(十四)落實工作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目標任務,制定責任清單,落實工作舉措,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十五)強化督促檢查。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將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作為重點督辦事項,建立督察通報機制,按照責任清單和時間表,定期檢查,全程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