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標準是評價環境質量優劣程度和企業環境污染治理好壞程度的尺度,也是環保部門進行環境管理、監督執法的基礎依據,無論是環境規劃、環境治理、環境評價、排污收費、環境技術開發和產品生產等活動,都離不開環境標準作依據。因此,環境標準化工作在整個環境保護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別是新世紀來臨,依法治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成為政府行使管理權的必然趨勢和要求,加強環境標準化工作,把環境管理納入法制化、規范化、標準化,對提高環境管理水平,促進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由于受到歷史條件和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的限制,過去,我們對環境標準的性質、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夠。雖然我們在環境標準化方面已做了許多工作,但與它應受到的重視程度還是相差甚遠。因此,使得環境標準與現實的環境管理需求不相適應,要解決環境標準現狀與當前環境管理不相適應的矛盾,*的是要轉變觀念,提高對環境標準化工作的認識,使人們從根本上認清環境標準的性質、地位、作用和重要性,加強人們對實施環境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這樣才能真正使環境標準在強化環境管理、促進污染治理、推進環保產業發展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一、環境標準是“數字化的法規”,是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技術指標體現形式。違反環境標準就是違法
通常法律法規的基本形式是以文字形式出現的,按此習慣性思維,人們一般不把相應的標準看成是法律法規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是法律法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總是認為標準不像法律法規那樣嚴肅。因此,在執行時就缺乏認真嚴肅的態度,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實質上,環境標準是環保法律法規的量化形式。它的嚴肅性和強制性是與環保法律法規等同的,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違反環境標準的規定就是違反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就應當受到相應的經濟制裁或法律制裁。同樣,環保執法人員,不嚴格按環境標準的要求對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放任企業違反環境標準的規定,也是一種違反法律的瀆職行為,應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環境標準是各級環保部門從事環境管理和環境監督執法的基本依據,沒有環境標準,環境管理就會失去基本的評判依據
可以毫不夸張地說,環境標準是貫穿環保管理工作的一根基線,一切環境管理活動都必須以環境標準為基本依據,如“三同時”管理,沒有環境標準就難以對環境污染防治措施作出評價;污染源監督,沒有環境標準,就無法評價污染源治理效果;排污收費,沒有環境標準就無法確定收費額度;總量控制,沒有環境標準,也無法下達總量指標;環境影響評價,沒有環境標準,就難以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作出評判;ISO14001認證和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沒有環境標準,就不可能進行相應的認證工作。因此,環境標準工作在環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哪一級環保部門對環境標準工作不重視,可以斷言,它的環境管理水平一定是不高的。
三、環境標準是企業污染治理是否符合國家或地方要求的限定值。企業掌握環境標準,既有利于做好自身的環境保護工作,又可以依據環境標準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環境標準對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通過環境標準,可以判定其污染治理的效果,執行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有利于促使企業認真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企業受到環境保護方面的行政處罰時,掌握了環境標準,就可以知道受到的處罰是合法的還是不合法的。從而依據環境標準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受到不依法行政時對自身利益的侵害。從這個意義上說,掌握和認真執行環境標準對促進企業自身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四、環境標準是環保技術開發和產品生產的重要參照系,起著促進環保技術水平提高,引導環保產業發展的作用
環境保護技術和產品都是服務于環境污染治理的,只有這種技術和產品能滿足于環境標準的要求,才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否則,這種技術或產品就會被市場淘汰。不同時期的環境標準,會對環保技術和產品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環境標準決定著環保技術和產品技術水平的高低,環保技術的和產品的生產者,必須按照環境標準的要求來開發與之相符合的環保技術和產品。由此可見,環境標準對環保產業的發展也起著重要的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