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中山市三易測量儀器有限公司>>技術文章>>密度計法試驗主要儀器設備規定
1)甲種密度計,刻度-5°-50°,最小分度值為0.5°。
2)乙種密度計(20℃/20℃),刻度為0.995-1.02,0最小分度值為0.0002。
2、量筒:內徑約60mm,容積1000mL,高約420mm,刻度0-1000mL,準確至10mL。
3、洗篩:孔徑0.075mm。
4、洗篩漏斗:上口直徑大于洗篩直徑,下口直徑略小于量筒內徑。
5、天平:稱量1000g,最小分度值0.1g;稱量200g,最小分度值0.01g。
6、攪拌器:輪徑50mm,孔徑3mm,桿長約450mm,帶螺旋葉。
7、煮沸設備:附冷凝管裝置。
8、溫度計:刻度0-50℃,最小分度值0.5℃。
9、其他:秒表,錐形瓶(容積500mL)研缽、木杵、電導率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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