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 交流耐壓時為什么建議同步開展局部放電測量?
閱讀:77發布時間:2024-6-12
< >實踐表明,高壓電纜線路附件及本體中的微小缺陷無法通過交流耐壓試驗來有效發現,投運后通過運行電壓下開展局部放電帶電檢測等手段也不易檢測到。部分高壓電纜在通過交流耐壓試驗考核投運后依然發生故障。國外在2000年左右開展在電纜線路耐壓過程中同步開展局部放電檢測的相關研究,并針對局部放電信號在電纜中傳輸的衰減特性,研發出基于高頻原理的分布式局部放電測量系統。通過耐壓過程中在每個電纜終端和中國接頭位置監測高頻局部放電信號,并通過光纖或與無線混合組網方式傳輸至監測主機進行診斷分析。該試驗項目2010 年后引入國內試點并逐步推廣,目前已納入國標和相關企業相關交接試驗標準中推薦開展。解析:相關電纜試驗規程要求66kV及以上電纜線路主絕緣交流耐壓試驗時,應同時開展局部放電測量。電纜線路診斷性試驗包括超聲波檢測、高頻局部放電測試、特高頻局部放電測試和振蕩波局部放電測試。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一般通過接觸式超聲波探頭,在電纜終端套管、尾管以及GIS外殼等部位進行檢測;高頻局部放電檢測,采用在電纜終端、接頭的交叉互聯線、接地線等位置安裝的高頻TA傳感器或其他類型傳感器進行局部放電檢測:特高頻局部放電測試主要適用于電纜GIS終端的檢測:振蕩波局部放電測試適用于35kV及以下電纜線路的停電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