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是指對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業務,應當按照《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業務。
申請條件
1、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應該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五級)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三)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五級)相適應的設備、經營場所和相關資源;
(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五級)相適應的技術職稱,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五)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五級)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承試類五級 | |
直流高壓發生器 | DC:60KV/2mA |
工頻耐壓試驗裝置 | AC:5KVA/50KV |
變頻串聯諧振試驗成套裝置 | 75KVA/75KV/1A,30-300HZ |
回路電阻測試儀 | DC:≥100A |
互感器伏安特性測試儀 | 500v/5A |
接地電阻測試儀 | 1臺 |
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 | DC:≥10A |
變壓器變比測試儀 | 數字式0.5級 |
斷路器特性測試儀 | 1臺 |
三相繼電保護測試儀 | 三相電壓電流各2組 |
兆歐表 | DC:2500V |
兆歐表 | DC:500V |
數字式雙鉗相位伏安表 | 測量電流1MA-5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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