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炒作中中國“物聯網”根本不配與高鐵與核電相提并論。但因為被誤稱為“物聯網”的信息技術則能夠與能源和交通并列,故本文是在能源、交通、信息“三駕馬車”拖動中國基本設施建設的前提下,才把他們并列在一起。
1、高鐵
在國內,新任鐵道部部長盛光祖上任后,中國鐵路發展方向發生轉變,“充分利用高鐵大投資為市場服務,但不再一味追求高速度。降速、安全、去豪華等思路在盛光祖上任后變得更加明朗”。日前,鐵道部計劃2011年6月底開通的京滬高鐵將從設計之初的高時速380公里降至300公里,此前一直飽受爭議的豪華座椅將更換為普通座椅,由此未來列車票價可能也更加平民化。減速并不止于京滬高鐵。鐵道部曾委托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開發能夠安裝高速鐵路和普通鐵路兩種信號系統的機車。這種機車跟一般的機車沒有太大的區別,但可在高速鐵路上以每小時200公里的速度行駛。根據發改委的有關規定,這種機車牽引的普通客車票價標準應該參照1995年制定的普通列車票價執行,外界戲稱之為“窮人的高鐵”。
高鐵的跨越式發展使得鐵道部背上了萬億債務,在壟斷體制下發展起來的高鐵擠壓了原有的鐵路版圖,造成民眾出行成本增加、出行選擇減少。就連高鐵的上一代“D”字頭的“動車”成本有的比“K”字頭的“快車”的部分車票價格幾乎翻了一番。更何況“G”字頭的”高鐵了。例如從無錫到上海,普快(K):動車(D):高鐵(G)的價格比例約為20元:40元:60元,即1:2:3。從北京到無錫的遠距離車票動車也同樣比普快高出一倍,將來高鐵通車后自然會翻上兩翻。“D”字與“G”字列車不適合現在中國民眾的經濟水平的矛盾越發突出。人們認識到,提速只不過是從旅客口袋里掏更多錢的“鬼把戲”。主導這場跨越式發展,并因此得名“劉跨越”的劉志軍在2011年春節后不久因經濟問題被“雙規”、撤職;曾被稱為“高鐵人”、直接操刀高鐵技術引進的張曙光也隨后落馬。一直喊著“提速”口號的中國鐵路大發展在狂飆突進8年后終于降溫。
在國外,美國總統奧巴馬就任以來,決心修改美國的注重高速公路的一慣方針而準備改為大力興建鐵路,以拯救日益高騰的燃油價格的危局。加大電力在能源使用中的比例,策劃中的高速鐵路計劃中,準備先期投資80億美元,修建一條連接31個州、13條“鐵路走廊”的高速鐵路干線。這種計劃得到日本、歐洲、中國等國的注目,各國要員紛紛游說美國政要以兜售本國的高鐵系統。筆者還從日本的電視媒體中了解到,奧巴馬政府將在加里福利亞州、紐約州和弗洛里達州樹立“樣板”,然后向其他各州推廣。由于日本高鐵線路采用全封閉方式,所以機車車輛為了輕型節能而做得比較單薄。相反,中國在引入高鐵技術的時候顧及到碰撞安全,強化了車輛的抗碰撞強度標準。而美國線路同樣做不到日本那樣的全封閉,所以日本的標準難于滿足美國的要求。另外中方在推銷高鐵時還開出了可以給予貸款的優越條件,因此而占有上風。面臨安全等問題的困擾,日本方面憂心忡忡。對中國高鐵在利用各國技術而頗有微詞,力圖挽回不利局面。我們曾解釋過中國是怎樣通過購買來引進、消化和改造世界高鐵技術的,這才使得中國高鐵取得了跨越式的發展。中國為了購買技術產品而債臺高筑,至今未能償還。中國國內高鐵建設隨之突飛猛進,里程數驟增。盡管日本的指責不無道理,但是,中國在花重金從不同國家買來之后做了改動,并且至今還大量使用著從這些國家不斷購入的軸承等關鍵零件。所以日本等國很是無奈。其結果,高鐵向美國這樣的國家出口時或許會遭到一些知識產權上的指責,但是在向發展中國家出口時,由于優良的質量、低廉的成本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務等,自然會受到青睞。
2、核電
與高鐵類似,中國為了發展核電從美國、法國等先進國家用重金購入核電技術,根據發展中國家的實情改造過的中國式的核電站早晚有一天也將會走向世界。不說核電設備至少核電工程建設能夠更早地進入世界市場,就連韓國和日本,它們雖不及法國和俄羅斯。但也積極躋身于世界核電市場。
美國和日本核電的擁有量各自占本國能源中的比例達到30%。而核電在中國大約是這個比例的十分之一。因此,中國的核電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筆者從日本媒體公布的數字來比較核電和風電的成本,比較發現,單純從發電成本來講,每度核電大約合人民幣0.5元,而風電約為1.0元。但是,為了說服地區住民同意修建核電站,電力公司必須向當地住民支付補償金,這么一來,兩者的成本就幾乎相同了。這還不算當發生事故時向周圍住民花費的巨額補賠費用。例如此次福島核泄漏雖然事態尚未平息,東京電力公司已經開始在支付賠償金了。包括土地低污、牲畜受害、農作物、水產捕撈和養殖等總賠償金額那將是一筆足以摧垮該電力公司的天文數字。政府為了維持電力公司不破產,賠償的很大一部分不得不轉向國家的稅收來支付。
3月11日日本的的東北地區附近海域發生世界歷史罕見的里氏9級大地震并引發的巨大海嘯奪走了1、2萬人民的生命,當地民眾遭受了巨大的生命財產的浩劫的同時,福島核電站在海嘯中暴露了因設備老舊產生的安全隱患引發的大量核泄漏。福島核電站始建于上個世紀70年代,核電站所有者的東京電力公司為了降低成本,使之在安全性上存在嚴重隱患。此次發生核泄漏開始時還在幻想著盡量修復,并非全面廢棄,致使事態越發嚴重,產生了更大的核泄漏和世界性海洋與大氣的污染。終導致日本政府決定以福島核電站為中心的半徑20公里范圍的區域被劃定為禁止進入區域,原住民必須到區域外避難。筆者希望此事得到我國政府和民眾的高度重視,從中得到教訓。例如是否應該重新考慮作為我國十二五發展“重中之重”的核電工業將是否應該有所調整,在居民稠密的重慶市還能夠按原定計劃建造核電站,萬一發生事故將如何救助該地區以及長江中下游民眾等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