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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1〕37號)要求,進一步夯實計量基礎,提升計量能力和水平,推動西藏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西藏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計量工作在服務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障高品質生活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全區計量技術基礎更加堅實,技術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計量科技創新能力有所提升,量傳溯源體系趨于完善,基本滿足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展望2035年,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計量”工作格局,高原特色計量技術取得重大突破,社會公用計量
標準建設趨于完善,計量在重大戰略中的基礎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建成符合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的現代先進測量體系,計量測試服務能力基本覆蓋重大工程、高原特色產業、現代服務業、能源計量等重要產業領域,計量監管工作全面加強。
在加強計量基礎研究,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方面,《實施意見》提出:
開展高原特色計量基礎技術研究。圍繞高原特殊氣候對計量檢測的影響組織開展技術攻關,研究解決我區特殊地理位置、特殊自然環境對計量檢測的影響,突破一批關鍵計量測試技術,制定一批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實現關鍵量的準確測量與校準。開展“西藏高海拔地區重力加速度多站點測量研究”、“溫度和海拔的變化對汽車尾氣排放的影響研究”、“潛油泵壓力對加油機
流量計的影響”等高原特殊環境計量測試技術研究。
構建良好計量科技新生態。加強實用型、技術創新型和專用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推動區域經濟發展中計量測試能力的提高。積極建立多部門聯合研究推動機制,促使計量技術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計量技術聯合研究。完善計量科技基礎、自治區級計量標準以及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研究經費投入模式,加快改造和提升自治區計量標準能力和水平,促進計量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在強化計量應用,服務重點領域發展方面,《實施意見》提出:
服務重大項目工程。積極拓展工程計量領域檢定校準能力,補齊短板,實現工程類計量檢定、校準項目全覆蓋。大力推進我區最高計量標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完成三等金屬線紋尺標準裝置、鋼卷尺、指示表檢定裝置、卡尺量具檢定裝置、經緯儀、水準儀等長度類計量標準建設。通過CNAS校準實驗室認可,取得力學、長度、容量、時間頻率等其他工程試驗儀器的校準資質。
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加強與國家光伏計量產業中心的合作,鞏固現有光伏科研成果,推動高原光伏領域技術應用,開展太陽輻照度和太陽光譜監測工作,太陽能電池IV特性分析及發電量相關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計量標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滿足我區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量值溯源需求。探索我區碳計量工作,推動碳計量實驗室建設,為我區碳排放核查機構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提升民生計量技術服務能力。切實做好民生計量器具強制檢定,不斷提升檢測能力水平,加強加油站、加氣站、驗配眼鏡、衡器等計量技術服務。在集貿市場、加油站點、超市、驗配眼鏡店等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服務業領域,推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合格公示制度,對大米、食用鹽、食用油、白酒、啤酒、瓶裝飲用水等量大面廣的定量包裝商品,開展計量監督專項抽查。有針對性地開展民生計量專項整治,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服務民生和大眾安全健康。完善醫療衛生領域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建立生命支持、診療、影像、檢驗類設備的計量檢定/校準計量標準。提升道路安全計量技術服務能力,補齊現有機動車檢驗計量標準短板,建立平板制動、煙度計和廢氣分析儀等汽車檢測線設備的計量標準。
在加強計量能力建設,賦能高質量發展方面,《實施意見》提出:
加強計量標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和管理。加強對西藏最高計量標準建設的規劃和協調力度,建立自治區最高計量標準,保障全區計量標準量值溯源數據準確可靠。加強對計量標準的復核檢查以及審批監管,完善對計量標準的監管機制;加快各級計量技術機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完善審批、考核機制,不斷提高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水平。
提升量值溯源體系服務和保障能力。按照自治區、地(市)、部門(行業)、企(事)業單位計量技術機構能力建設需求,全面提升各級計量技術機構的量傳溯源能力和水平。自治區級計量技術機構,重在建設自治區最高計量標準,滿足自治區社會公用標準量值溯源及自治區重大工程、高原特色產業、現代服務業、能源計量等領域量值傳遞的需求;地(市)級計量技術機構重在強化本區域量傳能力和強制檢定能力,保證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的受檢率和覆蓋率;各部門(行業)的專業計量站突出專業特點,滿足部門(行業)特殊需求;企(事)業單位重在強化內部量值傳遞所需的計量標準建設,滿足工作計量器具管理需要。
加快計量技術機構建設。充分整合計量技術資源,引導授權計量技術機構與第三方校準服務公司進入市場,培育一批規模效益好、創新能力強、具備影響力的計量技術機構。不斷深化改革,推動自治區級計量技術機構轉型為科研型事業單位,地市級計量技術機構充分落實強制檢定職責,持續穩定為社會提供基礎性、公益性量值傳遞與溯源服務。加強質量管理,提高檢測工作效率,提升檢測人員的法律意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逐步實現各類計量技術機構優勢互補、有序競爭、共同發展。
加強計量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西藏自治區計量專家庫,積極實施計量人才引進工程,加大創新型計量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和優秀科技人才的培育引進力度。加強計量相關學科、專業以及課程建設,完善全過程計量人才培養機制,培育一批專業領軍人才和技術能手,選拔年輕技術骨干參加國家級、省級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建設平臺研究及實驗活動,培養一批計量學術帶頭人。健全計量培訓機制,組建培訓骨干隊伍,分層級、分類別做好計量技術人員培訓工作,打造一支業務精干的計量技術隊伍。
推動區域計量協調發展。結合我區計量技術機構和技術人員與市場需求不相適應的現狀,探索市場監管計量技術機構和第三方計量技術機構計量標準裝置共建、共享、共用,推動事業單位和第三方機構合作共建,加快技術能力建設,避免重復投入和資源浪費,更好為我區市場主體提供計量技術服務。
支撐質量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積極發揮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協同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一體化質量基礎支撐服務。推動計量與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領域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的相互參考借鑒和共享共用,構建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融合聯動的計量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
在加強計量監督管理方面,《實施意見》提出:
加強計量執法體系建設。全面提升計量監管能力和效率,保證國家單位制統一和量值準確可靠,推進法制計量單位的規范、正確使用。加強重點計量器具監管,建立全區強制檢定計量器具信息平臺,逐步實現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檔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計量技術機構及檢定人員監管機制,加強計量技術機構公信力建設,實行定期檢查結果公示制度,規范計量檢定行為。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社會團體、人民群眾對計量工作的監督作用。
嚴格計量執法活動。加大對計量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查處制造、銷售和使用帶有作弊功能計量器具,偽造計量數據、出具虛假計量證書和報告等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立健全查處重大計量違法案件執法聯動機制,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實現計量業務監管與綜合執法信息共享,提升執法效率。加強計量執法隊伍建設,提高計量執法裝備水平。對舉報計量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強化民生計量監督管理。落實計量惠民工程,提升基層民生計量保障能力。聚焦集貿市場、加油加氣站、商場、超市、醫療機構、眼鏡店等重點領域和場所,持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加強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監督。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化鄉村民生計量保障,加大對涉農物資的計量監管,推動計量技術服務向農村地區延伸。
推動誠信計量分類監管。加強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以經營者自我承諾為主、政府部門推動為輔、社會各界監督為補充的誠信計量體系。在商業、服務業等領域全面開展誠信計量行動,推行經營者誠信計量自我承諾,建立市場主體計量信用記錄,推進計量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推動計量服務市場健康發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專項授權等形式,吸納各類社會組織參與法制計量工作。推動計量校準、計量測試、產業計量等高技術服務業的發展,滿足市場多樣化、個性化的計量需求。強化對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所屬實驗室和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在用儀器設備的計量溯源性要求,確保科研成果有效和測試結果可信。
在保障措施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強化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動計量文化建設;狠抓工作落實等四項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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