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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近日,國家標準計劃《機動車檢測系統軟件測試方法》編制完成并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23年6月9日。主要起草單位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內蒙古安盾信息安全評測有限公司、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深圳市安車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計量測試研究院、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重慶市軟件評測中心有限公司、廣東康士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華工機動車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云南省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安徽強科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邦智能科技(青島)有限公司、浙江浙大鳴泉科技有限公司、西華大學、重慶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廣東泓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逐年攀升檢測,是對車輛整體性能進行檢測,是保證車輛安全的重要措施。機動車檢測工作,是質量監督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環保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機動車輛的安全性能定期進行檢測,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的一種行政管理手段,是嚴格控制各類機動車輛帶病上路的有效措施,對保證道路交通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機動車檢測過程為被檢車輛上線,引車員親自或指揮司機駕駛,汽車行駛過程中通過
傳感器自動采集數據,上傳系統后臺,后臺通過與標定值對比進行判定,自動生成檢測報告。機動車檢測系統軟件是檢測線測試的核心單元,具有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故軟件的質量尤為重要。目前我國檢測機構普遍存在車輛檢測不規范、甚至還存在檢測過程弄虛作假,不經過檢測就出具數據、或修改后亂出具數據的現象,導致大量安全事故頻發,諸多安全隱患長存。加之各機動車檢測機構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以致機動車檢測機構檢測結果的質量控制現狀不盡如人意。
現由于國家發布的檢測系統軟件及檢測數據的相關標準、規定和要求的缺乏,機動車檢測行業所發布的JT/T 478-2017《汽車檢驗機構計算機控制系統技術規范》、HJ 1238-2021《汽車排放定期檢驗信息采集傳輸技術規范》、GB/T 26765-2011《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業務信息系統及聯網規范》等相關標準只對信息系統的組成及傳輸規范、要求進行了定義和描述;軟件檢測行業發布的GB/T 15532—2008《計算機軟件測試規范》、GB/T25000.51-2016《系統與軟件工程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第51部分就緒可用軟件產品(RUSP)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等相關標準只定義了通用軟件的測試方法。而機動車檢測系統軟件有著特殊性,如何規范使用檢測系統,控制人為造假,除了從意識行為上規范,還需要從技術手段去限制。所將機動車檢測系統相關標準與軟件測試標準進行有效結合,利用軟件測試方法發現機動車檢測系統漏洞,能有效控制數據造假,減少安全隱患,規避安全事件的發生。
因此,制訂《機動車檢測系統軟件測試方法》國家標準,為開發方自測和使用方他測軟件是否依據檢測站需求及行業相關標準建設提供質量判定的依據。規范機動車檢測系統使用,保障其數據安全,提高機動車檢測機構檢測數據的準確和報告真實性、公正性,對機動車檢測工作的有序開展、保障交通安全、保障人民財產及生命安全都具有重要意義。
本文件規定了機動車檢測系統中軟件的測試項目及測試方法。本文件適用于機動車檢測系統中軟件的開發方、使用方及第三方測試機構對機動車檢測軟件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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