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行業政策】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以下稱“大型儀器設施”)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發現自然規律、實現技術變革的復雜科學研究系統,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科技問題的技術基礎和重要手段。
近年來廣東省對大型科研儀器購置財政資金投入不斷增大,部分科研設施與儀器存在重復建設購置和閑置浪費現象,以及部門化、單位化、個人化的傾向,專業化服務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設施與儀器對科技創新的服務和支撐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為提升大型儀器設施創新效能、管理水平和開放共享,減少財政資金的重復浪費,特別是做好對企業科研活動的支撐保障,需要通過政策性文件進行引導和約束。為此廣東省科學技術廳起草了《關于深入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本措施的制定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的實施意見》(粵府函〔2015〕347 號)要求,制定全省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有關操作細則,明確管理部門和單位責任,便捷開放共享操作流程,發揮對科技創新的服務和支撐作用,切實服務企業創新。
本措施共八條,具體為:構建開放共享體系架構、落實各方主體責任義務、完善開放共享平臺網絡、開展新建新購查重評議、明確開放共享規范要求、便捷開放共享辦理流程、合理收費及規范開支用途、落實評價考核與獎懲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構建開放共享體系架構
提出以“創新機制、統籌資源、充分利用、強化共享”為主要原則,服務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為核心目的,查重評議和評價考核為重要抓手,共享平臺網絡為技術支撐,構建配置優化、管理規范、服務高效的大型儀器設施開放共享體系架構。
(二)落實各方主體責任義務
提出建立省級層面大型儀器設施開放共享工作小組,統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問題;明確管理單位職責、權利和義務,以及用戶單位的相關權利和義務。
(三)完善開放共享平臺網絡
完善全省統一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及其功能;引導支持建設全省多層次、寬領域、專業化的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服務平臺網絡,并向上納入國家科技資源網絡
管理平臺。
(四)開展新建新購查重評議
規定使用省級財政資金和省屬國有資本新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以及新購大型科研儀器的查重評議要求,并優先購置國產儀器。可通過共享服務滿足科研需求的,原則上不得重復購置。
(五)明確開放共享規范要求
規范大型儀器設施安裝或購置后的開放共享要求,明確閑置機時應對外開放共享,對管理單位報送共享信息作出規范。鼓勵單臺(套)價值在 50 萬元以下或非省級財政資金出資建設、購置的大型儀器設施報送相關信息。對大型儀器設施發生轉移、損毀、報廢等不再符合開放共享條件而退出共享的,也作了相關規定。
(六)便捷開放共享辦理流程
為便于用戶使用,針對用戶單位使用省共享平臺檢索、查找儀器、申請使用流程,以及管理單位及時更新使用情況、響應用戶服務申請作了規定;引導雙方對服務內容、收費金額、違約責任、損害賠償、爭議處理、知識產權歸屬、保密要求等事項通過合同(協議)履約執行;共享平臺受理雙方評價及申述,并納入開放共享績效考評。
(七)合理收費及規范開支用途
提出管理單位可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根據實際成本,合理確定服務價格,收取服務費用,服務價格原則上不得高于市場平均價格。收取的費用可由管理單位依規使用,并向一線實驗人員傾斜和獎勵。
(八)落實評價考核與獎懲措施
建立以用戶滿意度為主要導向的評價體系,定期開展評價考核,結果公開、擇優獎勵、獎懲并重,引導和支持管理單位做好大型儀器設施的開放共享和服務。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