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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實驗室是從事實驗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的重要場所。實驗室安全管理,對工作人員具有深遠的影響。
從實驗室的布局、設備的維護保養,到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到實驗室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等許多方面,都在要求我們嚴謹求實、精益求精的作風,培養安全實驗的良好習慣。
但實驗室中潛伏著許多危險因素,稍有疏忽,極易出現安全事故,影響我們的身體健康,進而影響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所以,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重于“泰山”。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并要求各相關單位遵照執行。
《規范》是為了進一步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園安全、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結合高校實際情況制定的規范。
《規范》中的高校實驗室,是指隸屬于高校從事教學、科研等實驗實訓活動的場所及其所屬設施。
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現規范化、常態化管理體制,重點落實安全責任體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安全準入、條件保障,以及危險化學品等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內容。
《規范》指出,學校和二級單位應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和制度,出臺規范性文件,確保具有可操作性和實際管理效應,并充分考慮學科專業特點和實驗用途,及時修訂更新。
(一)安全檢查制度:對實驗室開展“全員、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的定期安全檢查,核查安全制度、責任體系、安全教育落實情況和設備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實行問題排查、登記、報告、整改、復查的“閉環管理”。
(二)安全教育培訓與準入制度:進入實驗室學習或工作的所有人員應先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操作規范培訓,掌握設備設施、防護用品正確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操作。
(三)項目風險評估與管控制度:凡涉及重要危險源,即有毒有害化學品(劇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險氣體(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動物及病原微生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的教學、科研項目,應經過風險評估后方可開展實驗活動。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在未切實落實安全保障前,不得開展實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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