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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標準制修訂計劃,公安部已組織完成了《便攜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通用技術要求》國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13910939935@126.com。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T 2423.1—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A:低溫;GB/T 2423.2—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B:高溫;GB/T 2423.3—2016 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Cab:恒定濕熱試驗;GB/T 2423.5—2019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Ea 和導則:沖擊等文件內容編制。
本部分代替GB 12664-2003《便攜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通用規范》,與GB 12664-2003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增加了5個術語:測試體、X射線產生裝置、應用指標測試、典型指標測試、輻射野;
——修改了1個術語的定義:便攜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見3.1,2003版的3.1)
——增加了設備分類;
——修改了范圍(見第一章);
——增加了設備分類(見第四章);
——修改了外觀要求(見5.1.1,2003版的4.1)
——增加了有效成像區域(見5.1.8);
——修改了遠程控制(見5.2.2,2003版的4.3.3)
——修改了電源適用范圍(見5.3,2003版的4.5)
——刪除了性能要求(見2003版4.8)
——增加了功能要求(見5.7)
——修改了工作狀態指示(見5.7.3,2003版的4.9)
——修改了性能要求(見5.8,2003版的4.8)
——修改了輻射防護要求(見5.6,2003版的4.7)
——增加了X射線產生裝置安全(見5.9)
——修改了環境適應性(見5.10,2003版的4.10)
——修改了電磁兼容性(見5.11,2003版的4.11)
本文件規定了便攜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貯存和運輸以及隨機技術文件等。本部分適用于各種便攜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的設計、制造、驗收和使用。本部分不適用于基于X射線背散射技術的便攜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
本標準的名稱和標準性質均未變更,主要技術內容的確定方法和依據的詳細說明如下:
1) 范圍
規定了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和適用的范圍。本章內容的主要依據GB12664-2003中關于范圍內涵的延續。確定上述內容的主要理由,一是GB12664-2003制定時僅有透射式便攜式X射線安檢設備;二是新型的基于X射線背散射技術的便攜式安檢設備的技術原理、產品形態、技術指標和應用情景與GB12664-2003規定的透射式便攜X射線安檢設備有較大不同,適用情況已形成行業共識;三是基于X射線背散射技術的便攜X射線安檢設備行業標準已在制定中。參考和沿用GB 12664-2003的范圍內涵,更有利于各使用方理解接受本標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列出了標準中引用到的相關標準,所列標準均為現行有效版本。
3) 術語和定義
為便于對標準條款的理解,避免爭議,列出了標準中用到的一些術語、定義,并引用了GB 15208《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的一些術語和定義。與GB 12664-2003版標準相比,增加了5個術語,更改了1個術語。增加的術語主要引自或參考了GB 15208;修改的術語主要由于對應本標準的適用范圍。增加的術語分別為測試體、X射線產生裝置、應用指標測試、典型指標測試、輻射野;修改的術語為便攜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
4) 外觀和結構要求
本部分提出了便攜式X射線安檢設備的外觀、結構、防護等級、提手、腳輪、連接電纜、密封部件、有效成像區域方面的技術要求。為了更好的銜接和延續,本標準沿用了2003版標準的結構;與2003版標準,本部分參考GB 15208《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GA/T 1067-2013《基于拉曼光譜技術的液態物品安全檢查設備通用技術要求》、GA-T 841-2021《基于離子遷移譜技術的痕量毒品炸藥探測儀通用技術要求》和便攜式X射線安檢設備的技術特點,對外觀、結構的平穩放置、人體工學方面進行了微調。新增加有效成像區域條款,要求明示成像裝置的有效區域和不可成像的邊框尺寸,能夠更加有效地指導設備在實戰中的應用。
5) 運行控制要求
本部分主要從控制裝置的操作、遠程控制方面,提出了設備的控制要求要求。本部分將標識調整到第八部分:包裝、標志、貯存和運輸部分。主要依據是標識不屬于運行控制部分。
6) 電源使用范圍要求
本部分主要交流供電和電池供電方面,提出要求。本部分主要技術內容的修改主要原因,一是規范交流供電范圍的描述;二是電池技術的迅猛發展,鋰電池已廣泛便攜式設備中使用。基于鋰電池安全方面的要求,參考GB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GB 4793.1-2007《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對可充電電池和鋰電池的描述有關要求進行了修改。
7) 防電擊要求
本部分是對2003版本電氣安全部分的重新表述。根據GB4793.1-2007的規定,參考GB 15208.1《微劑量 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修改本部分。
8) 溫度限制和耐熱要求
本部分是新增加部分。X射線源、電池在工作中會釋放熱能。為了更好的保護用戶,根據GB4793.1-2007的規定,參考GB 15208.1《微劑量 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增加本部分。
9) 輻射防護要求
本部分主要對輻射控制裝置、泄漏輻射和雜散輻射要求,防止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對人身造成傷害。本章主要技術內容的修改主要原因一是2003版本中對泄漏輻射和雜散輻射的要求較高。起草組按照主流指標進行了便攜式X 射線源試制,開展泄漏輻射實驗;實驗表明為了有效降低泄露輻射指標,需要在便攜式射線源內增加大量防護材料。防護材料以鉛為主,密度高重量大。如要滿足2003版的防護要求,X射線源重量要超過15公斤,便攜性能大大下降。
二是便攜式設備屬于開放式應用設備,X射線源、成像裝置分立放置,備件物品置于二者中間。單純要求泄露輻射和雜散輻射指標,難以全面保證用戶安全。需要結合射線防護三原則中得距離防護、屏蔽防護提出綜合要求。
本部分參考美國國家標準委員會2013年發布了ANSI N42.55-2013 標準《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The Performance Of Portable TransmissionX-Ray Systems For Use In 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 And Hazardous DeviceIdentification標準》、GB15208.4《微劑量 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 第4部分:人體安全檢查設備》進行了修改。
10) 功能要求
本部分主要對設備功能、輻射輸出、工作狀態指示圖像功能、設備自診斷、射線開啟確認提出要求。除了在2003版的基礎上做了表述方面的優化;還針對近年來的技術進步,對多能譜型設備的圖像處理和動態成像設備的幀率提出了新的要求。
11) 性能要求
本部分對穿透力、線分辨力、空間分辨力、穿透分辨力、灰度分辨;適用于多能譜型設備的材料分辨、有機物分辨、混合物分辨、無機物分辨提出要求。
12) 環境適應性要求
本部分主要提出了氣候環境適應性和機械環境適應性要求。
13) 電磁兼容性要求
本部分主要提出了靜電放電抗擾、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浪涌抗擾、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要求。
14) 試驗方法
本部分主要針對標準中技術要求條款,提出對應的試驗方法,保證測試的一致性。
15) 包裝、標志、貯存和運輸的要求
本部分主要對包裝、標識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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