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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現批準《
微波消解儀校準規范》《冰箱溫度計校準規范》《(300~1100)℃溫度巡回檢測儀校準規范》廣西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發布實施。實施日期為2023年3月1日。
《微波消解儀校準規范》
微波消解儀是指利用微波加熱封閉容器中的消解液(各種酸、部分堿性以及鹽類)和試樣在高溫增壓條件下使樣品快速溶解的濕法消化。在微波消解過程中,微波加熱試劑的同時,增壓迫使試劑和樣品充分接觸并最終迅速溶解樣品。微波消解技術具有樣品分解速度快、完全,揮發性元素損失小,試劑用量少、操作簡單,處理效率高,污染小等顯著特點。
微波消解儀主要由磁控管、波導管、微波爐腔、能轉動的負載盤和樣品架、自動控制系統、排風系統、安全防護門、微波消解罐等組成。按消解罐的密閉性可分為非密閉常壓微波消解裝置和密閉加壓微波消解裝置。微波消解儀廣泛應用于食品、紡織、動植物、煙草、造紙、化妝品、環境土壤、大氣和水等樣品分析檢測中的消解前處理。
本規范以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為基礎性規范進行編寫。
在本規范的編制中,參考了JJF1007-2007《溫度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JJF1101-2003《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校準規范》、SL144.8-2008《微波消解儀校驗方法》、GB/T26814-2011《微波消解裝置》、GB/T18800-2017《家用微波爐 性能試驗方法》國家規范、國家標準部分條款,并結合微波消解儀的技術水平及行業現狀編制而成。
根據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A、B、C等內容。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適用于實驗室用微波消解儀的校準,其他類型的消解儀或萃取儀可參照本規范。
《冰箱溫度計校準規范》
冰箱溫度計廣泛應用于疾控、食品、醫療、農業等行業,測量冰箱、車間、冷庫等空間的環境溫度。常見的冰箱溫度計分為玻璃液體冰箱溫度計、機械式冰箱溫度計和數字式冰箱溫度計,其中數字式冰箱溫度計不包括在本規范中。
玻璃液體冰箱溫度計是利用在玻璃感溫泡和毛細管內的感溫液體隨被測介質溫度的變化而熱脹冷縮的作用來直接指示冰箱內的環境溫度。
機械式冰箱溫度計,其感溫元件由膨脹系數不同的兩種金屬(或合金)片牢固結合在一起組成,其一端固定,另一端(自由端)裝有指針。當溫度變化時,感溫元件曲率發生變化,自由端旋轉,帶動指針在刻度板上指示出冰箱內的環境溫度。
本規范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07-2007《溫度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進行制定。本規范參考了JJG 130-2011《工作用玻璃液體溫度計檢定規程》、JJG 205-2005《機械式溫濕度計檢定規程》和JJG 226-2001《雙金屬溫度計檢定規程》中的相關條款進行了編寫。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獻;術語;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與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A、B、C等內容。
本規范為首次制定。本規范適用于溫度范圍為(-50~50)℃的玻璃液體冰箱溫度計和機械式冰箱溫度計的校準,其他類似的冰箱溫度計亦可參照本規范進行校準。
《(300~1100)℃溫度巡回檢測儀校準規范》
溫度巡回檢測儀由顯示儀表和一組傳感器構成。隨著溫度的變化,傳感器的輸出電參數(電壓、電阻、電流或PN結電壓)隨之變化,變換成統一規格的電信號后由多路自動開關逐路選通,以采樣、量化、編碼和必要的輔助運算方法將模擬量轉換成數字量。經相應電路處理后,輸出至驅動顯示器和記錄機構,周期性地采集采集被測信號。
(300~1100)℃溫度巡回檢測儀是由多個熱電偶溫度傳感器、多路數據采集、轉換、顯示及數據處理等單元構成,一般用于測量箱式電阻爐、熱處理爐的溫度偏差、溫度穩定度和溫場均勻度。通常鎧裝熱電偶熱電極直徑不小于1.0mm,貴金屬熱電偶的直徑不小于0.5mm。
本規范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07-2007《溫度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進行制定。本規范參考了JJF1262-2010 鎧裝熱電偶校準規范、JJF1637-2017 廉金屬熱電偶校準規范、JJG141-2013 工作用貴金屬熱電偶、JJF1376-2012 箱式電阻爐校準規范等文件中的條款編寫而成。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名詞術語;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A、B、C等內容。
本規范為首次制定。本規范適用于以熱電偶為溫度傳感器,測量范圍為(300~1100)℃,熱電偶長度不小于700mm的溫度巡回檢測儀的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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