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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辦法》將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為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提高其利用率,增強科技創新能力,調動本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單位和相關人員提供共享服務的積極性,根據《上海市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規定》的相關規范要求,上海市科委開展了《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辦法》的修訂工作,研究形成了《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辦法(修訂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為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共享,提高其利用率,增強科技創新能力,調動本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單位和相關人員提供共享服務的積極性,根據《上海市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規定》,制訂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是指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以及原值為3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單臺(套)科學儀器設備。
本辦法所稱的共享,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管理單位將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向社會開放,由其他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行為。
本辦法主要修訂內容及說明:
一是對有關大型儀器設施相關定義表述進行了修訂。對《評估獎勵辦法》的第二條適用范圍、第三條定義等相關表述進行修訂。
二是對優先購置范圍進行修訂。對第九條第二款內容進行了修訂。獲得共享服務獎勵的管理單位,在申請本市財政資金出資購置、建設其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批準其申請。
三是對評估獎勵對象進行修訂。在《評估獎勵辦法》中的第六條進一步明確“使用本市財政資金購置建設的,且加入市共享服務平臺的管理單位都應接受儀器設施共享服務情況的評估。”
四是對評估獎勵程序中結果公布進行調整?!对u估獎勵辦法》中第八條“通過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向社會公布評估與獎勵結果”。
五是對《評估獎勵辦法》中所有涉及“市及區縣財政資金全額或部分出資購置、建設的”等相關描述統一調整為“本市財政資金出資購置、建設的”。“區縣配套”調整為“各區配套”。修訂的條款為第六條、第十二條和第十六條。
六是對資金用途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按照《共享規定》第第十八條第二款“管理單位獲得的獎勵資金和服務收入可以按照規定用于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運行維護,以及操作和管理人員的培訓、獎勵等相關費用支出”的要求,修改《評估獎勵辦法》第十四條中“補貼”為“獎勵”,與《共享規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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