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良公司和個人使用我公司產品型號SL-10T、SL-20T、SL-30T進行仿冒、仿造、銷售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繩索張力測量儀”產品進行不法銷售;仿冒手段是在我公司產品型號"SL-"前加上字母或者在后面加一些字母。產品報價與我公司有較大差距以促成盡快成交,敬請購買方購買之前與我公司確認;以免上當受騙;避免使用過程中造成嚴重事故。
購買方請認準我公司商標和產品型號:SL-10T、SL-20T、SL-30T.
產品號ZL20113 0153850.2
根據刑法
*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深圳市金象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