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獲墨西哥及坦桑尼亞大單,威勝控股智能電表海外訂單超8.5億元
公司于2025從CFE已奪得累計價值逾20.8032億[詳情]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要求,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在繼承過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基礎上,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十四五”VOCs減排目標順利完成,近日印發《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環大氣〔2021〕65號),針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廢氣收集、廢氣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VOCs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提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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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有機化工、合成樹脂、合成纖維、合成橡膠、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煤化工、焦化、制藥、農藥、涂料等行業以及儲油庫、港口碼頭為重點,逐一排查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含中間罐)罐型、存儲介質、容積、存儲溫度、浮盤邊緣密封類型及治理設施建設情況、工藝類型和運行情況,建立儲罐排查清單;檢查檢測儲罐附件、浮盤附件、呼吸閥等泄漏情況和治理設施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去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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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按照標準要求,根據儲存揮發性有機液體的真實蒸氣壓、儲罐容積等進行儲罐和浮盤邊緣密封方式選型。重點區域存儲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內浮頂罐罐頂氣未收集治理的,宜配備新型高效浮盤與配件,選用“全接液高效浮盤+二次密封”結構。鼓勵使用低泄漏的儲罐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固定頂罐或建設有機廢氣治理設施的內浮頂罐宜配備壓力監測設備,罐內壓力低于50%設計開啟壓力時,呼吸閥、緊急泄壓閥泄漏檢測值不宜超過2000μmol/mol。充分考慮罐體變形或浮盤損壞、儲罐附件破損等異常排放情況,鼓勵對廢氣收集引氣裝置、處理裝置設置冗余負荷;儲罐排氣回收處理后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應進一步優化治理設施或實施深度治理;鼓勵企業對內浮頂罐排氣進行收集處理。儲罐罐體應保持完好,不應有孔洞、縫隙(除內浮頂罐邊緣通氣孔外);除采樣、計量、例行檢查、維護和其他正常活動外,儲罐附件的開口(孔)應保持密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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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合成樹脂、煤化工、焦化、制藥、農藥等行業為重點,排查含VOCs廢水產生節點、產生量、廢水集輸儲存處理設施加蓋密閉情況、治理設施建設情況、工藝類型和運行情況,及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泄漏檢測修復情況,建立敞開液面排查清單。檢查裝置區含VOCs廢水收集提升池、輸送溝渠、儲存、處理設施及污泥、浮渣儲罐等廢氣密閉收集情況,檢測治理設施排放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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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制、石油化工企業用于集輸、儲存、處理含VOCs廢水的設施應密閉;農藥原藥、農藥中間體、化學原料藥、獸藥原料藥、醫藥中間體企業廢水應密閉輸送,儲存、處理設施應在曝氣池及其之前加蓋密閉;其他行業根據標準要求檢測敞開液面上方VOCs濃度,確定是否采取密閉收集措施。通過采取密閉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溝、渠、井等敞開式集輸方式,減少集水井、含油污水池數量;含油污水應密閉輸送并鼓勵設置水封,集水井、提升池或無移動部件的含油污水池可通過安裝浮動頂蓋或整體密閉等方式減少廢氣排放。池體密閉后保持微負壓狀態,可采用U型管或密封膜現場檢測方法排查池體內部負壓情況,密封效果差的加快整治。污水處理場集水井(池)、調節池、隔油池、氣浮池、混入含油浮渣的濃縮池等產生的高濃度VOCs廢氣宜單獨收集治理,采用預處理+催化氧化、焚燒等高效處理工藝。低濃度VOCs廢氣收集處理,確保達標排放。污水均質罐、污油罐、浮渣罐及酸性水罐、氨水罐有機廢氣鼓勵收集處理。焦化行業優先采用干熄焦;采用濕熄焦工藝的,禁止使用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的廢水熄焦。對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每6個月對流經換熱器進口和出口的循環冷卻水中的總有機碳(TOC)濃度進行檢測,若出口濃度大于進口濃度10%,要溯源泄漏點并及時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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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有機化工、合成樹脂、煤化工、焦化、制藥、農藥、涂料等行業檢查企業密封點全覆蓋情況,重點關注儲罐、裝載、生產工藝廢氣收集輸送管道、治理設施密封點的覆蓋情況;檢查LDAR頻次、泄漏點修復情況和電子臺賬記錄、LDAR信息系統數據錄入情況等;重點針對泄壓設備、閥、泵等動密封點開展隨機抽測,可使用紅外成像儀等輔助手段進行篩查。未按規定時間、頻次開展LDAR工作的,在檢測不超過100個密封點的情況下發現有2個以上(不含)密封點超過泄漏認定濃度的,密封點覆蓋不全、臺賬記錄缺失、儀器操作不符合規范的,出現可見滲液、滴液、管道破損等明顯泄漏的,建立治理臺賬,加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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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合成樹脂行業所有企業都應開展LDAR工作;其他行業企業中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應開展LDAR工作。要將VOCs收集管道、治理設施和與儲罐連接的密封點納入檢測范圍。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開展泄漏檢測、修復、質量控制、記錄管理等工作。鼓勵大型石化、化工企業以及化工園區成立檢測團隊,自行開展LDAR工作或對第三方檢測結果進行抽查。鼓勵企業加嚴泄漏認定標準;對在用泵、備用泵、調節閥、攪拌器、開口管線等密封點加強巡檢;定期采用紅外成像儀等對不可達密封點進行泄漏篩查。鼓勵重點區域石化、化工行業集中的城市和工業園區建立LDAR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統一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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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車間和設備密閉情況、有機廢氣是否“應收盡收”、高低濃度廢氣是否分質收集處理等,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的設計是否符合標準要求,并采用風速儀等設備開展現場抽測;檢查廢氣收集系統輸送管道是否有可見的破損情況;檢查廢氣收集系統是否在負壓狀態下運行,若處于正壓狀態,應對輸送管道組件的密封點進行泄漏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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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VOCs的生產環節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負壓運行。無塵等級要求車間需設置成正壓的,宜建設內層正壓、外層微負壓的雙層整體密閉收集空間。對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業,距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低于0.3m/s;推廣以生產線或設備為單位設置隔間,收集風量應確保隔間保持微負壓。當廢氣產生點較多、彼此距離較遠時,在滿足設計規范、風壓平衡的基礎上,適當分設多套收集系統或中繼風機。廢氣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應密閉、無破損。焦化行業加強焦爐密封性檢查,對于變形爐門、爐頂爐蓋及時修復更換;加強焦爐工況監督,對焦爐墻串漏及時修繕。制藥、農藥、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間歇性生產工序較多的行業應對進出料、物料輸送、攪拌、固液分離、干燥、灌裝、取樣等過程采取密閉化措施,提升工藝裝備水平;含VOCs物料輸送原則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有機液體進料鼓勵采用底部、浸入管給料方式;固體物料投加逐步推進采用密閉式投料裝置。工業涂裝行業建設密閉噴漆房,對于大型構件(船舶、鋼結構)實施分段涂裝,廢氣進行收集治理;對于確需露天涂裝的,應采用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的低(無)VOCs含量涂料,或使用移動式廢氣收集治理設施。包裝印刷行業的印刷、復合、涂布工序實施密閉化改造,全面采用VOCs質量占比小于10%的原輔材料的除外。鼓勵石油煉制企業開展冷焦水、切焦水等廢氣收集治理。使用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稀釋劑、清洗劑等物料存儲、調配、轉移、輸送等環節應密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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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產車間頂部、生產裝置頂部、備用煙囪、廢棄煙囪、應急排放口、治理設施(含承擔廢氣處置功能的鍋爐、爐窯等)等為重點,排查可不通過治理設施直接排放有機廢氣的旁路,逐一登記造冊;檢查企業旁路管理臺賬記錄情況,旁路安裝流量計、自動監測設備情況,旁路鉛封情況,旁路閥門開啟方式,中控系統旁路開啟信號參數保存情況,旁路備用治理設施建設情況等,建立有機廢氣旁路排查清單;采用便攜式設備對旁路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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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生產系統和治理設施旁路進行系統評估,除保障安全生產必須保留的應急類旁路外,應采取*拆除、切斷、物理隔離等方式取締旁路(含生產車間、生產裝置建設的直排管線等)。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溶劑使用類行業生產車間原則上不設置應急旁路。對于確需保留的應急類旁路,企業應向當地門報備,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鉛封,通過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流量計等方式加強監管,并保存歷史記錄,開啟后應及時向當地門報告,做好臺賬記錄;閥門腐蝕、損壞后應及時更換,鼓勵選用泄漏率小于0.5%的閥門;建設有中控系統的企業,鼓勵在旁路設置感應式閥門,閥門開啟狀態、開度等信號接入中控系統,歷史記錄至少保存5年。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對旁路廢氣進行處理,防止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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