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年來,十堰市中心城區臭氧污染物濃度呈明顯升高趨勢,據了解,臭氧是由揮發性有機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在太陽光照射下產生的。十堰市作為汽車城,VOCs治理難度異常艱難,更需要盡早著手,深謀遠慮。昨日,在“打贏藍天保衛戰”專題培訓會上,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環境研究所研究員張新民結合東莞市VOCs污染情況,詳解了VOCs污染防治的*控制之策。
成因分析:
揮發性有機物是臭氧污染的重要前體物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烴類(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等)、含氧有機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機物、含氮有機物、含硫有機物等。
VOCs排放與空氣污染密切相關。VOCs一方面可經過光化學反應形成臭氧,產生臭氧污染。一方面可轉為二次有機氣溶膠,二次有機氣溶膠則是PM2.5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空氣質量。另外,部分揮發性有機物對人體健康也有直接影響,常見的如苯、甲苯、甲醛、乙醛等,這些有毒有害揮發性有機物通過呼吸道、皮膚等進入人體,導致各種急慢性健康問題,致癌、致畸、致突變,防控VOCs刻不容緩。
對十堰來說,由于工業源和交通源是VOCs排放的主要源,我市作為汽車城,汽車生產加工和汽車尾氣帶來大量VOCs排放,也間接造成了臭氧污染。另外,由于高溫也會促使部分植物部分產生更多的VOCs,我市植被覆蓋率高對VOCs排放也有一定的貢獻。
專家觀點:
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是解決臭氧污染之鑰
據介紹,目前,全國VOCs重點減排區域共涉及16個省市,湖北就是其中之一。在VOCs防治上,由于VOCs是由許多物種組成的一系列物質,不同物種的化學活潑性相差甚遠,在大氣中的VOCs處于快速變化之中。VOCs的“復雜性”性使當前VOCs防治面臨監測難、收集難、治理難等難題。
張新民表示,雖然艱難,但我國在VOCs防控方面已采取了一系列得力舉措。
從頂層設計來說,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以大氣質量改善為核心,從改善質量、強化責任、多源監管等方面,做了進一步明確和規定。并出臺了“十三五”VOCs減排綜合方案,要求進一步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約束性指標,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探索推行跨區域聯防聯控和多污染物協同治理模式,推進多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統一監管,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從具體防治措施上來看,已初步達成從減排重點行業和減排重點污染物著手的工作共識,實行錯峰生產,推進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以及機動車、油品儲運銷VOCs污染防治,并加強活性強的VOCs排放控制。
張新民也結合實際,分享了企業VOCs治理的相關經驗。張新民表示,企業VOCs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廢氣的收集、車間衛生標準要求、車間溫濕度控制、可用空間與凈化設備的安裝方式等,都會對VOCs排放產生影響。對企業VOCs治理來說,前期監測和后期評估很重要,通過前期監測確定治理方案,可以避免資源浪費,減少無效勞動,做好后期評估,可以及時根據不同的設備產品更新工藝,提高VOCs治理成效。
企業表態:
硬軟件綜合考慮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目前全國VOCs污染防治處于起步階段,我們企業對VOCs的治理也還處在一個探索的過程,今天聽了專家的講課,讓我們對VOCs有了一個更全面的認識,也便于我們對設備設施、治理方案等進行科學調整和完善,下一步,我們會從硬軟件綜合考慮,尋找更加科學、更加有效的VOCs防治之法。”培訓會后,來自東風公司等企業的與會人員紛紛說道。
張新民表介紹,當前,我國VOCs防控的趨勢有三個,一是誰污染、誰監測、誰治理;二是做好排放狀況的監測和預警;三是做好VOCs和NOx的協同減排。在防控舉措上,可以強化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監測常態化,追蹤大氣污染狀況;加強監測監控,調查揮發性有機物源排放清單,進行評估和修正;建立本土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因子、源成分譜數據庫;建立健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技術體系、管理體系以及法規標準。
專家簡介:
張新民,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委會副主任委員。主要從事大氣環境化學、污染源排放與控制等研究。先后主持和參加國家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十五”攻關、973、科技支撐、863和環保公益項目等30余項。參加北京奧運的空氣質量保障、《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等規定。
國瑞儀器生產多種氣體檢測儀:氣體檢測儀、揮發性有機物檢測儀、SF6檢測儀、甲醛檢測儀、氣體報警器、臭氧檢測儀,是瑞士蒙巴波傳感器中國核心代理商,竭誠與您共創美好健康宜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