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本次修訂重點圍繞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聚焦環境風險,突出管控重點。從有效防范環境風險目的出發,明確管控重點為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環境和健康危害性大,或在環境中可能*存在并可能對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較大風險的新化學物質。
二是優化申請要求,減輕企業負擔。借鑒*化學品環境管理經驗,并基于我國多年管理實踐,在不降低環境風險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優化了申請類型設置,將原簡易申報調整為備案、原常規申報中低量級別調整為簡易申報;同時,進一步優化了申報數據要求。
三是細化登記標準,完善審批要求。《辦法》修訂后明確了予以登記、不予以登記的具體標準,還對其他不予登記的情形,以及重新申請登記、變更、撤回和撤銷登記等情形進行了規定,突出了環境風險控制要求,強化了源頭預防,增強了可操作性。
四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高管理效率。《辦法》提出了“兩強化”和“三優化”的跟蹤管理要求,強化了企業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控制的主體責任、強化環境風險控制措施針對性,優化了信息報告要求、監管方式及監管重點等。環境風險控制措施主要針對環境危害較大的新化學物質。登記后信息報告于收集掌握管理迫切所需的信息。取消了每次活動報告和五年活動報告的相關要求,縮小了提交年度報告的對象范圍。新化學物質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采用監督抽查方式進行,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五是跟蹤新危害信息,持續防范環境風險。《辦法》完善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后新危害信息與環境風險跟蹤的有關規定,要求新化學物質的研究者、生產者、進口者和加工使用者發現新化學物質有新的環境或者健康危害特性或者環境風險的,應當及時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可能導致環境風險增加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環境風險。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收到新危害等相關信息后,應當組織技術評審,必要時可以根據評審結果依法變更或者撤回相應的登記證。
廣東綠維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坐落于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辦事處聯和37區7號廠房,是一家zhuang ye承接環境污染治理、生產加工廢氣治理設備的環保服務型企業。公司匯集了一支由環保工程師和技術人員組成的集環保設備制作、工程設計、工程安裝等于一體的zhuan ye環保隊伍,能夠對各種環境污染項目進行完善的分析、研究、設計、治理。公司具備較為全面的環境污染治理工藝和技術,熟悉各類生產系統的環境污染排放情況。
公司秉承“服務客戶,保衛環境”的經營理念,以“客戶*,技術爭先”為宗旨,本著“和諧創新,開拓市場,團結拼搏,共創未來”的精神,不斷提高研發力量,完善健全管理體系,為用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使綠維環保公司成為廣大客戶信賴的選擇。
主營:
1、環保管家服務、提供環評、環保排污許可證申報辦理等服務
2.環境污染治理工程方案設計、設備加工、工程施工
3、銷售有機廢氣催化燃燒設備、生物法設備、UV光解催化設備、活性炭吸附塔、gao xiao噴淋塔、粉塵布袋除塵器、油煙凈化器
公司名稱:廣東綠維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莊職源(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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