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防汛應急工作燈防爆泛光燈基本維護:
1、 禁止在危險場所拆卸燈具或充電!
2、 使用后及時擦干凈燈具上的水漬和污漬,保持燈具整潔。
3、 *次使用,要先放完電后充電8小時以上。
4、 每次使用完及時充電。
5、 若長時間不使用,每隔半年補充6小時左右為佳。
便攜式防汛應急工作燈防爆泛光燈防爆電氣設備應用的環境要求 A、具有易燃易爆氣體/蒸氣的爆炸危險性環境/作業場所。 B、具有可燃性粉塵的爆炸危險性環境/作業場所。 C、易燃易爆氣體/蒸氣和可燃性粉塵同時存在的環境/作業場所,在固態化工成品車間和其運輸、包裝、稱重以及涂覆工藝裝置中,這類場所較為常見。隨著現代化工的發展,這種情況將更為普及,所以,此類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已經越來越引起設計部門和石化企業的重視。 D、上述三種情況下又同時存在腐蝕性介質以及其他特殊條件(高溫高濕、低溫、砂塵雨水、振動)影響的環境/作業場所。
大多數充電器電路都采用電壓比較器電路,不易調準,當電池充足電后,電池兩端電壓會呈現下降現象。為保證電池所需的準確充電時間,實現大電流快速充電,該充電器采用了以F4060BP為核心的邏輯控制電路和由雙電壓比較器U5(LN393P)及Q3、Q7、Q10、D12雙色發光二極管等顯示電路。LM393電路采用單電源,且適用電壓范圍廣,低電耗不受電源電壓值影響。